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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艷芬“奪回” 著作權

2014年10月29日09:06    來源:佛山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冼艷芬“奪回” 著作權

  佛山日報訊記者黎紅玲報道:記者昨日從佛山市陶瓷行業協會獲悉,備受石灣陶藝界關注的陶瓷微塑《千手觀音》著作權糾紛案有了結果,經禪城區法院調解,原被告達成協議,被告廖娟尊重原告冼艷芬對於該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陶瓷微塑《千手觀音》著作權糾紛案前后共歷時近半年。今年4月,58歲的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冼艷芬將同是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的廖娟告上了法庭,認為自己的陶瓷微塑挂盤《千手觀音》被侵權了。冼艷芬表示,《千手觀音》陶瓷微塑挂盤是她於1983年創作完成的作品,此后她還對該作品不斷改進,前后共創作了三代《千手觀音》。然而,冼艷芬卻發現,廖娟后來“剽竊”了她的作品。去年,署名為廖娟的《千手觀音》在香港拍賣后,她還在一檔電視節目中介紹自己制作該作品的過程。對此,冼艷芬認為,被告廖娟的行為屬於明顯的剽竊行為,已經構成對其著作權的侵犯。

  據佛山市陶瓷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冼艷芬及廖娟的著作權糾紛一案,經過禪城法院的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

  9月28日,廖娟在《佛山日報》發表聲明。在聲明中,她表示“尊重冼艷芬對於《千手觀音》微塑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並稱:20世紀90年代廖娟在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任職期間,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安排和組織廖娟制作《千手觀音》微塑若干件,廖娟制作完成后均交給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廖娟不享有著作權。

  同時,廖娟還保証要求電視台撤銷之前採訪她的那集電視節目,並保証此后不再制作和宣傳《千手觀音》微塑。此前,冼艷芬曾經索賠經濟損失及各項費用共計227000元,經過協調后,冼艷芬放棄賠償請求,廖娟承擔訴訟費2352.50元。

(責編:郭方園(實習生)、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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