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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標法》關於將聲音正式納入商標注冊范圍的規定,進一步保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同時也激發了聲音產權交易市場的活躍度。
新《商標法》實施后,手機按鍵聲、APP軟件啟用時的聲音、知名電視節目片頭,無論是音節、旋律都可以被注冊成聲音商標。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聲音商標的重要性,市場對於聲音創作的需求也相應提升,為音樂市場間接地帶來了新的商業機遇。
首次出爐意義重大
聲音商標,一種嶄新的商標形態,企業開拓市場的又一利器。聲音商標獨特的形態,可以快速將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同類商品或服務區別開來,有助於消費者從眾多商品中迅速地進行識別、選擇。近年來,聲音商標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國內許多企業都擁有獨具特色的聽覺傳播元素,但是一直以來相關法規只是對整段傳播聲音進行著作權保護,而不能將單獨的聽覺元素抽離出來進行保護。
新《商標法》第八條明確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這意味著聲音以后也可作為企業的“名片”商標出現,人們一聽到某個耳熟能詳的聲音,就會立刻聯想起某個企業,或者某個產品。這種獨佔性和排他性為很多營銷者提供了聽覺傳播的新契機,成為企業品牌發展的又一有效路徑。
有些企業會運用聲音效應為品牌命名,像Kodak品牌創作的來源就是照相機按下快門的一瞬間機體工作所發出的聲音。這種命名方法能讓消費者印象深刻,更能滿足人們追求新奇的心理。業內專家指出,產品在消費過程中發出獨特的聲音會形成品牌記憶。像諾基亞之歌、蘋果麥金塔電腦的開機聲音、米高梅公司的“獅子吼”、摩托羅拉的“helomoto”等,都是聲音商標的典范。
沈陽慧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律師孔祥鵬在接受筆者採訪時表示,傳統的商標必須具備可視性,對於影視、傳媒、音樂等要求突出聽覺感受的企業來說,僅僅依靠傳統商標並不能完全展現出企業的品牌文化與內涵,聲音商標的加入讓這些企業有機會通過自己獨特的方式建立與消費者的聯系,從而強化了品牌對消費者的維系作用,為企業帶來更持續穩定的收益。對於其他企業來講,聲音商標也不失為推廣品牌的新路徑。
孔祥鵬表示,聲音商標能夠給人更多的心理暗示,滿足人的情緒需求。在商標領域,可視性標識一直居於主導地位,但是隨著商標數量的日漸增多,可視性商標趨同以及消費者視覺疲勞等已成為阻礙品牌傳播的重要因素。在此情形下,品牌的經營者另辟蹊徑,以聲音商標為商機,展開品牌的聽覺營銷,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像盲人用品,企業如果能夠以聲音商標展開品牌營銷,對企業的發展將會有很大的幫助。
重慶西南商標事務所副所長袁野向筆者表示,聲音商標的出現對市場和企業有較大影響,在企業品牌的塑造上,需要更加多元化,聲音商標甚至會成為產品推廣成敗的決定要素。聽覺識別,是除了視覺識別之外最為重要的一種識別方法,獨特的聲音往往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記憶中,這種印象往往是和某種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就像英特爾廣告的電腦開機音樂,必然是和英特爾處理器聯系在一起。和視覺符號一樣,聽覺符號也能起到供消費者識別和選擇商品的作用。
企業爭相搶佔先機
聲音可以注冊成商標,自新《商標法》頒布以來就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那些耳熟能詳的聲音能否最終成為商標?第一件聲音商標花落誰家?5月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注冊大廳外,聚集了10多名來辦業務的代理人。排在最前面的張女士是北京高默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她告訴筆者,受客戶委托,她要第一個把聲音商標注冊申請材料遞進去,因為客戶希望成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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