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落下北京知識產權案第一錘。
新京報快訊 今日上午9點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挂牌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開庭審理,一家藥業公司就一項發明專利權是否有效,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簡稱專利復審委)。
引發這起訴訟的是“一種藥物金剛藤微丸及其制備方法”的發明專利權的效力認定(簡稱涉案專利),由懷化正好制藥有限公司(簡稱正好公司)於2005年7月1日提出申請,並於2009年6月17日被授權公告。
根據本專利說明書的記載,金剛藤藥材具有祛風利濕、解毒散瘀等功效,主要適用於筋骨酸痛、疔瘡癰腫等症狀。但目前針對金剛藤研發的糖漿、膠囊和片劑等劑型存在著溶解速度慢、生物利用度低等缺陷,故本專利通過將金剛藤藥材制成微丸,旨在提供一種能使藥物快速溶散,生物利用度高的藥物劑型。
對此,2013年12月30日,原告浙江維康藥業有限公司(簡稱維康公司)以本專利存在權利要求不能得到說明書支持、說明書公開不充分、不具備創造性和實用性以及獨立權利要求缺乏必要技術特征為由,向被告專利復審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本案被告專利復審委經審查后認為,維康公司所提無效理由均不能成立,故於2014年7月23日作出第23542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有效。維康公司不服該決定,於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仍然堅持無效宣告階段所提無效理由,請求法院撤銷第23542號決定。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受理了這起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目前,庭審仍在繼續,原被告雙方正在陳述意見,正好公司作為本案第三人也到庭參加了訴訟,坐在被告專利復審委旁邊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