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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經濟轉型,知識產權應當大任

2014年10月22日09:29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廣東經濟轉型,知識產權應當大任

今年初,國務院曾頒布《深化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 (2014~2020年)》﹔年中,又布局北上廣三地要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這一系列的部署,可看出國家對知識產權在制度和司法上的戰略重視。日前,長期研究知識產權問題的中南財經大學原校長、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吳漢東教授在廣州中新知識城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探討知識產權如何驅動產業發展等相關問題。

中南財經大學原校長、

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吳漢東

我國還沒有形成“崇尚創新”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氛圍和意識。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認可程度還是不夠。

在我國,最大的問題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以及對侵權行為的遏制,還沒有達到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也不足以遏止侵權人的行為—訴訟周期長、賠償數額低。

要變成世界強國,標志之一就是要成為創新型國家,其次就是要成為一個法治國家。知識產權就是創新發展的基礎,同時也是保護創新的法律工具。

廣州的中新知識城集成了保護、服務和產業發展,能起到引領和標杆作用,是值得復制的發展方向。

廣東過去經濟大部分貢獻來自加工貿易,要更新換代,必須轉變發展模式,就要靠知識產權。

法律構建:被動變主動的戰略性設計

記者:您研究知識產權問題那麼多年,您怎麼評價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法律構建?

吳漢東:改革開放之初,中美合作的時候,美國就提出要進行知識產權保護,但是當時中國還沒有相關的法律,后來陸續頒布了《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1992年,中美發生了第一次知識產權沖突,這個沖突直接導致我們對本國的《專利法》、《商標法》進行相關修改。2001年入世之前,又按照國際條約來全面修法。所以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入世之前,中國的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構建,很大程度上是迫於國際社會對我們的壓力,這個過程是被動的。但是中國在入世以后,特別是2008年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后,就從被動變成主動的戰略性制度設計,這是很大的一個轉變。

記者:在這個轉變之下,我們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氛圍和環境怎樣?

吳漢東:我們非常全面地引進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硬件—法律,但軟件—文化環境、市場秩序等是很難復制的。目前來看,我們還沒有形成一個“崇尚創新”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氛圍和意識。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認可程度還是不夠,對假冒盜版的寬容度依然太大,甚至持歡迎的態度。

記者:改變這種氛圍的緊迫性在哪裡?

吳漢東:首先,保護知識產權是國際經貿領域的游戲規則。其次,從保護知識產權長遠來講,不利於文化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創新產業的發展。這些產業如果不依托知識產權,是不會有投資者願意對其進行投資的。所以,對於中國來講,關於知識產權環境的塑造和養成顯得特別重要。

執法力度:提高法定賠償數額是積極信號

記者: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上最突出的問題是什麼?

吳漢東:在我國,最大的問題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以及對侵權行為的遏制,還沒有達到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也不足以遏止侵權人的行為—訴訟周期長、賠償數額低。但我認為情況正在改善,而且前景越來越好。第一,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進行司法體制改革的背景下,在北上廣建立知識產權專門法院,處理專門案件,証明中國要努力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水平,避免一案多判或者同案不同判的不良現象,這是進步。第二,提高了法定賠償額度。2002年的《著作權法》規定賠50萬元,但是2010年的《專利法》把數額提高到100萬元,剛剛修改的《商標法》要賠300萬元以上,這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信號。第三,對惡意侵權、大規模侵權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可以比判定的賠償額度提高一到三倍,加大了侵權的成本。

記者:從目前基層法院的立案和審判來看,大部分的案例是國外品牌對國內侵權的訴訟,有人就認為其實是保護外國人的利益,您怎麼看?

吳漢東:這一兩年來其實也有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到國外的侵害。李克強總理今年曾在會議上說過一句話:“中國對中外企業各類主體的問題上會一視同仁、同等保護。”這就說明知識產權的問題上,沒有中外國籍之分,也沒有公私之分,不管你是外國的還是本土的,都會一視同仁。我們現在的商品經濟是對外開放的,所以再討論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保護外國人的利益,是不合時宜的,也是不符合現實的。

短板:專利申請數量大 產業化程度低

記者:目前從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的數量看,我國的現狀如何?

吳漢東:目前我國專利申請、商標注冊數量是全世界第一,體量非常大,這是毋庸置疑的。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據,2013年我國受理專利申請237.7萬件,授權專利131.1萬件。從2011年起,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躍居世界第一位。

記者:既然我們國家專利、商標申請注冊量已經世界第一,那我國是否就能稱之為“知識產權強國”呢?

吳漢東:隻能說“知識產權大國”而不能說“知識產權強國”。因為知識產權的獲取不是最終目標,應將其轉化為現實有效的生產力。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是一方面,但從經濟角度來看,專業實施率,也就是轉化為產業貢獻的比率才是最重要的。中國的知識產權不宜過多地在數量和規模上做文章,而應以質取勝,以效益取勝。中國的知識產權尤其是與經濟效益最密切相關的專利權的轉化現狀,最不容樂觀。知識產權怎麼轉變成產業,如何有效地進行產業化轉變,是目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最突出的短板,這個問題不解決,不足以成為“知識產權強國”。

記者:那要提高知識產權的產業轉化率要從哪些角度下功夫?

吳漢東: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可以說是美國經濟的命脈。無論是蘋果、IBM還是迪士尼等等,都跟知識產權有非常大的關系,每年的產出是巨大的,這是一個最成功的模板。我認為,中國無論是專利、品牌、版權都應該跟經濟產業的發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而不是為了取得GDP、一些數字和規模就滿足,必須要投入到產業裡,而且高端的創新必須要注重市場化、應用化、商品化。我們也有高精尖的產品,可是不接地氣,是無法鋪開生產的。

廣東:有建“知識產權強省”基礎

記者:目前審視國家的部署,哪些對知識產權產業化有利?

吳漢東:中國新一輪的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可以推動這一進程。國務院剛批下來為期七年的《深化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 (2014~2020年)》,在這七年期間,我相信中國的知識產權的產業化進程會大有提升。另外,就拿廣州蘿崗的中新知識城來講,這樣的示范區集成了保護、服務平台和產業發展,可以說,這在全國都能起到一個引領和標杆作用,這是一個值得復制的發展方向。這樣的模式對於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都有非常大的作用。

記者:廣東在公共政策上應該如何保護和引導知識產權發展呢?

吳漢東:廣東現在提出“知識產權強省”的發展計劃,是符合廣東的地位和發展方向的。廣東大部分經濟貢獻來自於加工貿易,而不是創新產業上。廣東一直提出要升級換代,轉變經濟發展模式,就得依靠知識產權。這個轉型肯定是痛苦的,也存在失敗的風險。但對廣東來說,這種創新的轉變是有優勢的。廣東積累了改革開放豐富的經驗和豐厚的物質條件,這是很多省份不具備的。廣東的產業發展到了相當成熟的程度,與國際市場的連接較之內地更為緊密,人們開放的思想也更容易接納知識產權,這都是非常有利的條件,這也是為何國家會把很多知識產權示范區、司法保護的試點都率先在廣東推開,廣東要利用好這些平台。而且廣東目前的發展路徑,跟當年的日本是相似的:“引進—吸收—再創新”。一開始就是仿冒、仿造,但是日韓企業在轉變當中,更注重於“再創新”,這種模式也是廣東可資借鑒的。

(責編:郭方園(實習生)、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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