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了2013年該院知識產權審判基本情況和特點,並公布了2013年該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件。沈陽市中院相關負責人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該院審結的案件呈現出案件類型多樣化、集中維權案件較多、涉及新商業模式等特點。
2013年,沈陽市中院共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565件,其中著作權類糾紛159件、專利類糾紛230件、商標類糾紛147件、不正當競爭類糾紛10件、技術合同類糾紛9件,其他知識產權糾紛10件。
“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類型多樣化的特點仍然突出,侵犯著作權、商標權案件均在150件左右,侵犯專利權案件比去年多一倍超過200件。”沈陽市中院新聞發言人聶雪鬆向記者介紹,此外,在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集中維權案件較多,系列侵權訴訟也出現多起,如LV、美即、海底撈、長城、哥倫比亞商標侵權案,廣州靈動創想公司起訴動漫玩具的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中國文字協會起訴的抄襲論文著作權侵權案,音樂著作權協會起訴的KTV著作權侵權案等。
聶雪鬆舉例說,被告遼寧省展覽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等侵犯原告路易威登馬利蒂商標權案比較典型。
LV是國際著名奢侈品品牌,原告路易威登馬利蒂享有“LOUIS VUITTON”等LV系列注冊商標使用權。2012年2月,原告因遼寧工業展覽館時裝城某檔口經營者尚某銷售仿冒LV箱包,與該時裝城的管理者遼寧省展覽貿易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協議,並由法院出具調解書。遼展集團承諾將加強市場監管,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護原告的知識產權權益。2012年9月,原告發現該檔口新的經營者王某銷售仿冒LV服飾,故將遼展集團、尚某、王某訴至法院,要求3被告停止侵權,連帶賠償30萬元。法院判決王某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兩萬元,遼展集團賠償原告5000元。
“原告享有的LV系列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被告王某作為銷售者,隻有在不明知所銷售的商品為侵權產品,並能提供其所銷售商品合法來源后才能不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遼展集團作為商品市場開辦者和經營管理者,對市場內經營業主的經營活動負有管理職責,對該市場內存在的侵害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負有制止的義務和能力。”聶雪鬆分析說,遼展集團在已向原告承諾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阻止該攤位繼續售假后,該攤位仍存在繼續售假行為,可見被告遼展集團在客觀上為該攤位的售假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也未盡到合理的監管義務,主觀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聶雪鬆表示,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類案件時發現,技術成果的創新與轉化還有待提高。
在職工李某的發明創造權利歸屬案中,被告李某在原告公司任新產品部門負責人,參與陶瓷金屬鹵化物燈電弧管封接設備研發工作。在此期間,李某以個人名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一種新型陶瓷金屬鹵化物燈電弧管封接設備”實用新型專利,並獲得授權。原告認為,該專利技術成果為職務發明創造,請求確認專利權歸原告所有。法院判令涉案專利權歸原告所有。
聶雪鬆分析稱,此案涉及職務發明創造糾紛,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為完成本職工作或者單位臨時交辦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職務發明創造。作為單位工作人員,從事與涉案專利有關的工作,雖然申報的專利對現有設備做了改進,但該專利權仍應歸單位所有,同時為鼓勵職工技術創新,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單位應給予職工適當的獎勵和報酬。
另據聶雪鬆分析,在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中,涉及新商業模式的新類型案件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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