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知識產權

“雷朋”異議同音商標

2014年02月17日09:28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雷朋”異議同音商標

作為汽車隔熱膜行業的知名品牌,“雷朋”於1996年進入中國市場,一直專注於隔熱膜行業,致力於提供隔熱膜產品及相關售后服務,在高、中、低端產品領域維持品牌價值。發展至今,“雷朋”已在我國設立了29家直營經銷判決,核准被異議商標“雷彭”在汽車隔熱紙之外商品上予以注冊。商標近似之爭持續多年,“雷朋”在第17類主營商品上還是偏失一隅。

被異議商標為第4622178號“雷彭”商標,由廣東省番禹市自然人王翠微於2005年4月提出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17類絕緣材料、廢包裝用塑料膜等商品上。法定期限內,新泰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新泰公司)提出異議申請,其認為被異議商標與其在先申請注冊的引証商標“雷朋”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引証商標為第1104030號“雷朋”文字商標,於1996年8月申請注冊,1997獲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原申請注冊人為新泰公司,2009年該商標轉讓至廈門彰泰隔熱膜有限公司(下稱彰泰公司)名下。經續展專用權期限延至2017年9月,核准使用在第17類隔熱紙、濾光防熱片、汽車隔熱紙商品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為,雖然被異議商標與引証商標於部分類似商品上構成近似,但新泰公司稱被異議商標系復制、摹仿其引証商標的証據不足,據此裁定被異議商標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核准。

隨后,彰泰公司提起異議復審申請,在異議復審裁定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認可引証商標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在汽車隔熱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但鑒於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引証商標核定使用的隔熱紙等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費對象等方面區別明顯,不屬於類似商品,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在絕緣材料、密封環等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冊。

彰泰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彰泰公司表示,在商標的構成要素和呼叫上,被異議商標“雷彭”與引証商標“雷朋”幾近相同,兩商標在指定使用的商品類別細分上雖有區別,但商品原料、形態基本相同,在用途上存在重合。同時引証商標“雷朋”具有較高知名度,被異議商標傍名牌惡意明顯。

法院一審認可被異議商標“雷彭”與引証商標“雷朋”在讀音上相同,構成近似商標,但認為兩者所指定使用的商品並不構成類似商品,據此維持了商評委的異議復審裁定。

而提起“雷朋”,消費者熟悉的還是意大利羅薩奧蒂卡集團(Luxottica Group)旗下的雷朋(Ray-Ban)眼鏡。作為眼鏡行業全球主要提供商,該公司在北美、亞太地區和歐洲共設有超過6200家光學眼鏡和太陽眼鏡零售商店,並擁有強大的品牌陣容,旗下的品牌“雷朋(Ray-Ban)”是世界知名的太陽眼鏡和光學眼鏡品牌。

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看到,作為旗下的主推品牌,羅薩奧蒂卡集團在多達45類的商品上分別注冊了“雷朋”商標,其中就包括已於2007年在中國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國際商標注冊號為G962784的“雷朋”文字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為第17類的塞縫、填充用材料。

(責編:王永戰(實習生)、趙竹青)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