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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條例即將出台:企業在擔憂什麼

2015年04月20日14:52  來源:人民網-知識產權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4月20日電(趙竹青 魏艷)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職務發明條例草案(送審稿)》。有人擔心,該條例草案是否會增加中小企業的負擔?今天上午在人民網舉行了一場主題為“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訪談中,專家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會長楊梧認為不會影響中小企業,反而對大企業可能會有影響。楊梧說,世界上最大的關於職務發明的判例是在日本,也就是關於藍光二極管的案例。“當時發明做出來,對整個世界影響很大。發明人覺得吃虧了,要求幾十億美元的報酬。以后假如國內出現開發性的發明,一下子涉及到幾個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這對企業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同時,他還表示,比如像華為這樣擁有專利很多的公司,如何區分某一項專利的價值到底是多少,也是一個難點。

關於這個條款,我問了很多企業。”楊梧說,很多小企業,它本身沒有多少發明,因為企業自身沒有規定,可能會照這個執行,因此也沒有覺得會受到多少影響。“反而是很多大企業對這個有些意見,說這個定得太高。”他表示,這些大企業本身內部都是有詳細的規程,他們和發明人之間都有約定,他們擔心是將來法院在判決過程中,有多大程度會受到影響,還有本單位員工內心會不滿意。“明明條例裡規定獎勵是這麼高,咱們倆約定的是這麼低,他們擔心的是這個。而且大企業往往發明多,一年幾百件、上千件、幾千件,他們擔心的會更多一些。”

同濟大學教授朱雪忠認為,條例草案是否增加中小企業負擔,主要看企業原來的基礎怎麼樣。如果中小企業,原來對發明獎勵報酬方面確實做得很差,管理制度也沒有,如果要實施這個條例的話,勢必要增加它的負擔。“這是毫無疑問的。也就是他原來可以不給發明人的獎勵報酬,現在按照制度執行,他要給。”因此,無論是他的財務負擔還是管理負擔會增加,但是這個增加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如果他這個企業本來這方面管理基礎就很好,對發明人有足夠的尊重,該獎勵,該有的報酬都有,管理制度也很規范,就不會增加負擔。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補充說,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兼顧了各方各種類型企業的需求。“在前期我們也調研了很多大中型企業的管理制度,從它的管理制度裡面抽取了一些核心的制度安排,來上升到法律層面。同時,我們也就制度上的安排,充分征求了小微企業的意見。無論是在北京還是全國各地,都召開了系列中小企業的座談會。”

宋建華表示,很多參加調研的中小微企業,還是非常歡迎條例草案的規定的,也是覺得法律制度上給予的指引,能夠幫助他們完善內部的管理,從而將以后的糾紛防患於未然。“從這個角度來講,反而是降低了企業的管理成本。”

 

 

(責編:趙竹青、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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