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5日電(趙竹青)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該院25日14時公開開庭宣判陳?(筆名:瓊瑤)訴余征(筆名:於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該院一審判決被告四家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復制、發行和傳播行為,被告余征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被告余征及四家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於正工作室在第一時間發聲明稱不服一審判決將依法進行上訴。聲明原文為: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讀了陳?(筆名瓊瑤)訴余征(筆名於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的一審判決書,余征與四家公司的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我們對此表示遺憾。我們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証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因此,我們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合法權益,並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決。
今年4月15日,瓊瑤發表長微博舉報於正編劇的《宮鎖連城》抄襲其著作《梅花烙》。隨著事件發酵,5月28日,瓊瑤對於正等5方提起訴訟,正式走上法律維權道路,引來極大關注。12月5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后,國內109位編劇簽署聯合聲明,聲援瓊瑤,呼吁保護原創,並稱“拭目以待法律對此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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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現場(來源:北京三中院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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