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版權問題,國內音樂行業再起波瀾。
11月26日,環球音樂集團旗下子公司正東音樂娛樂咨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東音樂”)向國內四家音樂網站發出“警告公示”,要求其下線相關藝人歌曲的全部免費音樂服務,僅可保留付費的訂閱部分。
正東音樂此番相對強勢的“維權行動”讓行業人士驚呼:國際音樂版權維權之火已經開始向國內蔓延!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互聯網巨頭不斷斥重金投向音樂版權,音樂網站之間圍繞版權的糾紛將更加頻繁,中國音樂行業也有望迎來正版化時代。
兩次下線通知
正東音樂此次發出“警告公示”主要針對歐美藝人Taylor Swift的作品。Taylor Swift是美國當紅鄉村音樂創作歌手,10月底在美國發布第五張專輯《1989》。
正東音樂市場部相關人士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10月份Taylor Swift通過其經紀公司發了一個全球聲明,要求全球所有合作的數字音樂平台下線其歌曲的全部免費音樂服務(包括有廣告收入支持的免費音樂服務)。“當時正東音樂也通知了同我們有合作的服務平台。”
一位從事多年數字音樂的資深從業人員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數字音樂是音樂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在這個關鍵點發聲明,不排除是借發布逆趨勢話題引起公眾關注,從而對唱片進行營銷。
在接到正東音樂的通知后,國內包括QQ音樂等一些音樂流媒體網站第一時間進行了配合處理。不過,前述正東音樂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在聲明發布近一個月后,公司發現包括網易、酷我、天天動聽、蝦米網站對Taylor Swift的音樂曲目還沒有下線完全,有的網站仍然對用戶提供免費緩存、免費試聽及免費下載的音樂服務。
於是也就有了文章開頭的維權行動。法治周末記者看到,在這封警告公示中,正東音樂指出“望以上各網站立即採取措施將侵權內容下線,否則,本公司及環球音樂集團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手段向各網站追究違約、侵權責任,並要求賠償一切損失的權利”。
11月27日、28日,酷我音樂、天天動聽、蝦米網相關人士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已經對Taylor Swift的相關音樂曲目均按要求做了下線處理。
法治周末記者試圖聯系網易雲音樂平台相關負責人,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對方仍未接聽記者採訪電話。11月28日,記者發現網易音樂也對相關曲目做了處理:鍵入“Taylor Swift”進行搜索,點擊播放其相關作品均顯示“由於版權保護,您所在的地區暫時無法播放”。
是否侵權要看合同約定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王遷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如果音樂網站沒有拿到許可,就去傳播,無論是否向用戶收費,都將構成侵權﹔如果合同約定,網站隻能以付費的方式進行傳播,現在網站以免費的方式進行傳播,那麼網站將構成違約﹔如果在許可合同中未對傳播方式進行明確約定,那麼網站繼續提供免費的音樂服務不構成違約。
那麼雙方在合同中到底是如何約定的呢?法治周末記者致電正東公司詢問相關事宜,並應對方要求發去採訪提綱,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對方未給予回復。
正東公司此次警告公示發布后,酷我、天天動聽、網易均根據要求做了處理,不過對於上線Taylor Swift作品是否未獲得正東音樂的許可,或者違反同正東音樂的合同約定,前兩家公司相關人士並不願意談論。
相對前幾家公司的避而不談,蝦米網CEO王皓則對此事有一些苦水要倒。在正東音樂的警告公示發出后,王皓在微博上進行回應:“我打包買了一堆水果,交貨的時候你把最值錢的芒果榴蓮山竹拿走了,剩下不值錢的蘋果橘子,你總得先退我錢吧。至於你是否搞定種芒果的農民那是你的事。”
王皓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表示,“同正東音樂簽訂的協議中包括環球所有的以及環球代理的所有音樂作品,Taylor Swift的作品也在其中,但是合同中並沒有約定Taylor Swift的音樂曲目隻能以付費的方式提供。”
“現在就相當於合同執行了一半,他們說有了新的規矩。”王皓對記者稱,此前雙方合作中也未出現類似的先例。
擁有完整版權成關鍵
王遷對記者介紹,一首音樂完整的版權包括三項權利:詞曲版權、表演者權和錄音制作者權。如果國內音樂網站同正東音樂公司產生糾紛或者爭議,首先要看正東音樂對國內音樂網站進行許可時,其是否完整地擁有這三項權利,如果許可的權利不完整,那麼拿到許可的音樂網站就有可能侵犯沒有給予許可的其他人的權利。
王遷表示,依照目前娛樂業的常態,隸屬於某個唱片公司的歌手一般都會將自己的表演者權轉讓給唱片公司,或者專有許可給唱片公司並允許其轉授權。如果屬於這種情形,唱片公司又是在自己有權許可的范圍內進行許可的,則音樂網站就獲得了表演者權和錄音制作者權的許可,Taylor Swift則無權要求獲得合法許可的網站將載有自己演唱的錄音制品下線﹔相反,如果其保留了表演者權(沒有轉讓給唱片公司或沒有給予其專有許可等),那麼唱片公司在對網站進行許可的時候,自然也不包括對該項權利的合法許可,Taylor Swift有權要求網站下線載有自己演唱的錄音制品。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雲庭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國外唱片公司作為內容的提供者,一般處於較為強勢的地位,在同國內音樂流媒體網站簽訂協議的時候,一般會約定其有權在一定比例內撤換歌單中的歌曲,或者有權根據公司市場策略,對特定歌曲是否採取付費模式進行約定。
游雲庭對記者表示,如果雙方合同中有類似上述約定,目前正東公司提出相應的要求,音樂網站則要遵守相關約定。“不過在目前音樂網站普遍向用戶提供免費音樂服務的環境下,對熱門歌曲做這樣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熱門歌曲對於音樂網站的價值。”
跑馬圈地時尚難付費
既然音樂流媒體網站每年要向唱片公司支付價格不菲的版權費用,那為何不願意以付費的方式提供給用戶呢?
“目前中國向音樂用戶直接收費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還沒有完全依靠用戶付費支撐的音樂網站。隻要市場上有一家是免費提供的,那麼就沒人敢收費”中國音著協副總干事劉平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劉平介紹,此前國內幾家音樂流媒體網站曾試圖推進全行業建立起付費機制,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對於付費機制的嘗試最終破產,這些網站的收入主要通過與版權合作方分成廣告收益的方式來實現,獲益渠道比較狹窄。
樂視音樂負責人尹亮此前也在音樂流媒體網站工作多年,他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目前國內音樂流媒體網站還處於跑馬圈地、爭奪用戶的階段,音樂網站一般採取對高品質音樂收費、對低品質音樂免費的運營模式,由於付費用戶規模較小,網站主要通過把吸引來的流量以廣告的方式來變現。
“隨著大公司、大資本進入到音樂領域,版權的價值愈發凸顯,這就如同三五年前的視頻行業,大公司間通過版權競爭對這一行業進行一輪洗牌。隻有當行業格局穩定下來時,各大音樂網站才會考慮商業模式和變現的問題。”尹亮說。
正如尹亮所言,隨著社會資本不斷涌入音樂領域,無論是唱片公司,還是大型音樂網站對於版權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去年年底國內多家唱片公司與部分音樂平台還組建了音樂維權聯盟。
與此同時,由侵犯音樂版權引發的訴訟也在不斷上演。就在剛剛過去的11月份,深圳騰訊公司發現“網易雲音樂”平台未經其許可,向公眾傳播623首網絡音樂,而這些網絡音樂的版權均系騰訊購買。隨后騰訊公司就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訴前禁止令,這也是湖北省內首例因網絡著作權爭議發出的訴前禁令。
其實對於版權的價值,不僅業界頗為看重,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也在多個場合提及。在11月15日召開的第七屆中國版權年會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閻曉宏就表示:“要認識到版權的價值,在文化發展中,版權是基礎性、戰略性的,如果脫離了作品,我們去傳播什麼文化呢?”(馬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