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學院宣布將2014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發給法國經濟學家讓·梯若爾,表彰其“對市場力量和監管的分析”。
讓·梯若爾此次獲獎的主要原因是他對寡頭壟斷現象的研究,而這些研究成果對我們無疑是有啟示的。
梯若爾的研究主要針對市場自然形成的壟斷行為,即行業中隻有一家或幾家企業能夠有效率進行生產,當他們的產品或者服務足以滿足全部市場需求,並且表現出規模經濟時,就容易出現自然壟斷。技術增長達到一定規模,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就會呈下降趨勢。隨著產量提高,企業可以不斷降低價格,並保持一定利潤,因為這時其平均成本是下降的,成千上萬個競爭者要想和平地競爭共處不太可能,因為一個大企業具有遠遠高於小企業的效率。在我國,BAT(百度、阿裡、騰訊)三大互聯網公司已經開始出現自然壟斷的傾向。
在梯若爾之前,寡頭壟斷的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們傾向於制定一個針對所有產業的單一政策規則,比如限價、禁止競爭者合作但是允許上下游企業合並。而梯若爾的理論研究顯示,這種政策在某些條件下可行,但在有些條件下可能會帶來損害。他的研究顯示,如果隻用限價政策,那麼處於主宰地位的企業將願意削減成本,但是也可能會推動他們追求超額利潤。自然壟斷的一個核心是依靠規模經濟優勢取得市場支配地位,而規模經濟最不怕降低價格,降價反而是其淘汰競爭對手的秘密武器。
同時,自然壟斷形成的規模經濟優勢,往往是企業通過自主創新特別是技術創新帶來的。如果對其過早、過狠,盲目發起反壟斷調查,容易傷及創新積極性。
梯若爾的理論研究顯示,競爭者合作定價的確有害市場,但如果是共享專利的一群企業合作定價,則有利於每一個人。而鼓勵行業上下游企業合作雖然有利於創新,但是也會扭曲競爭。
他提出,對於寡頭壟斷行業,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他在一系列文章和著作中提出了一個新的理論框架。政府如果基於這個框架設計政策,能更好地鼓勵寡頭壟斷企業更具有生產性,同時防止他們損害競爭者和消費者利益。
這些經濟政策制度安排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比如:BAT等互聯網行業的超大型公司,通過自己的創新創造,已經在一些領域佔據市場支配地位。一旦其行為不當或者出於自身利益爭斗,就可能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及打擊競爭對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