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有法“護航”
記者昨日從市知識產權局獲悉,日前,市知識產權局與合肥仲裁委聯合印發《關於發揮仲裁優勢依法高效解決科技領域經濟糾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在專利行政執法過程中對於行政調解結案后需要仲裁確認協助的,仲裁委將給予仲裁確認。有了仲裁確認制度,便相當於賦予行政調解協議以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都可申請強制執行,給當事人吃下一顆“定心丸”。
據介紹,這項制度在行政調解與仲裁確認之間架起了一座良性互動的橋梁,有效地解決了長期以來行政調解成果缺乏法律強制約束力的問題。今后,凡在此制度下調解成功的行政執法案件,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前提下,均可向仲裁委申請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從而賦予其法律強制效力。(記者 王弘毅)
(責編:朱妮(實習生)、趙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