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伊始,各大商場迎來了學習用品的銷售旺季。記者走訪多家商場發現,電教產品的銷量持續上升,除了復讀機、電子詞典、學習機、點讀機之外,一種名為點讀筆的學習工具受到家長親睞,銷售火爆。
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點讀筆市場雖然火爆,點讀筆的內容卻存在諸多版權隱患。專家建議,企業在加大研發新的學習產品的同時,更應注重內容版權問題,要讓廣大學生用上放心的學習工具。
市場需求極大
點讀筆是採用光學圖像識別技術和數碼語音技術開發而成的新一代智能閱讀和學習工具,由於外觀小巧、攜帶方便、發音清晰,並且能同時實現點讀、復讀、跟讀、錄音、娛樂等諸多功能,深受家長和學生的喜愛,市場需求極大。此外,點讀筆還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要和這個品牌的點讀書配套使用,不同品牌之間不能互用,就像不同型號的手機要使用配套的充電器一樣。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市場上的點讀筆品牌眾多,比如針對中小學生群體的外研通、人教暢讀等,主流品牌點讀筆主要來源於兩類生產商:一是長年從事研發工作,在技術上擁有雄厚實力的硬件生產商;二是從事圖書出版工作,擁有豐富內容資源的專業出版社。
正如點讀功能的實現需要點讀筆和點讀書配套使用一樣,點讀筆的生產、銷售也必須實現硬件(筆身)和軟件(內容資源)的結合,除了合格的硬件生產,能夠提供配套使用的內容資源也至關重要。
近年來,由於點讀產品具有生產成本低、技術門檻不高、市場需求大等特點,越來越多的生產商開始進入該領域。由於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等原因,一些點讀筆生產商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就擅自將其他廠商研發的教材、聲音文件簡單復制到自己的產品中進行銷售,從而引發了諸多版權糾紛。
侵權訴訟頻發
據了解,目前國內生產點讀筆的廠商眾多,其中新啟航點讀筆和外研通點讀筆這兩個品牌最受歡迎,佔據了點讀筆市場的大部分份額。兩大廠商在角逐市場的同時,在法律上也紛爭不斷。
2013年9月,因認為侵犯自己研發的教材及語音文件的著作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外研社)將廣州小太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小太陽)告上法庭。
據外研社法律事務部主任李晶介紹,外研社組織專家編寫了《英語》(新標准)系列教材,是該系列教材的著作權人。2010年,外研社成立子公司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正式進軍點讀筆行業,其生產的外研通點讀筆可點讀《英語》(新標准)系列教材等外研社出版的圖書作品。為了方便點讀筆用戶使用,外研通網站還提供相關的語音文件以供下載。
2013年,外研社發現,小太陽生產的新啟航點讀筆,在安裝了從外研通網站上下載的語音文件后,可以點讀《英語》(新標准)系列教材。不僅如此,小太陽還宣稱,新啟航點讀筆可以點讀全國各地教材。
李晶表示,除了小太陽以外,外研社還在廣西、山東等地對新啟航點讀筆的銷售商提起了訴訟,目前已有十幾起案件進入了審判階段。同時,外研社還將採取更多的維權行為,要求侵權的點讀筆生產商、銷售商停止侵權行為,並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記者就該案多次聯系小太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該公司並未回復。
加大原創力度
點讀筆生產商在生產點讀筆之前,是否需要獲得點讀內容著作權人的授權?如果未經授權就生產、銷售點讀筆,點讀筆生產商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所長來小鵬表示,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獲得權利人的授權。點讀筆生產商必須獲得其使用內容資源權利人的授權許可,才能夠在其生產、銷售的點讀筆上合法使用相應的內容資源。他認為,點讀內容如果是作品,就會涉嫌侵犯著作權人的權利,如復制權;如果是教材,涉及到版式編排,還會涉嫌侵犯出版者的權利。
來小鵬建議,著作權人在進行授權的同時,應增強維權意識,比如主動與擅自使用作品的廠商進行溝通,尋求和解;求助版權行政管理機關,請求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到法院對侵權方提起法律訴訟。他強調,權利人在維權時要看侵權者主觀上是否存在惡意,這直接影響到侵權程度和賠償金額的認定。
點讀筆是針對廣大學生的學習工具,肩負教育重任。企業要想在競爭激烈的點讀筆市場立足,一方面要加強科研能力,研發更多創新產品,在市場競爭中掌握主動權;另一方面也要增強版權意識,不僅要保護自己的版權,而且也不應侵犯他人的版權。(知識產權報 記者 孫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