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使用的“大嘴猴”中文標識和卡通商標。
記者查詢出的商標“大嘴猴”圖案,與商家在實際經營中的截然不同。
東百門口的“大嘴猴特賣會”。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文/圖 記者 何無痕 見習記者 譚欣妮
長相呆萌的“大嘴猴”,是許多市民熟知的卡通圖案。不過近日,有網友稱在明發商業廣場東百門口買了“大嘴猴”的衣服,不僅長相有點差別,價格似乎也低廉不少。莫非這是“山寨”版大嘴猴?前日,記者前往調查。
顧客
買到假冒“大嘴猴”?
“我回家一看商標,居然是‘Paul Friend’!”微博上名為@雯轟轟轟的網友本以為自己用促銷價買到了正版“大嘴猴”衣服,細看商標后才發現,這件T恤上赫然標記著“Paul friend”,而非大嘴猴通常的標記“Paul Frank”。一字之差,她覺得自己買到山寨貨了。“129元買一件假貨,沒發票,沒收據,不能退換!”滿肚子火沒地方發,她隻能在微博上吐吐槽。
前日上午,記者前往網友所說的東百門口,的確看見了“大嘴猴”特賣會。特賣區中隨處可見“大嘴猴”字樣和猴子圖案的標志,還有“99元特價”“滿200減30”等字樣。
隨后,記者來到了羅賓森的一家“Paul Frank”專賣店,並向店員進行了咨詢,她告訴記者,顧客所認知的“正版”大嘴猴,就是他們的品牌,“我們這是美國的品牌,中文名叫保羅弗蘭克,在廈門目前就隻有四家。”
確實,網友@雯轟轟轟所購買的大嘴猴衣服圖案上,相似的大嘴,相似的猴臉,只是多了副眼鏡,頭上也長了毛,難怪網友分不清楚。
賣家
賣的是“港版大嘴猴”
那麼,這家“大嘴猴”是不是山寨品?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你們這個是正版的大嘴猴嗎?”面對記者的疑問,銷售人員解釋,“我們這是港版,大嘴猴是注冊商標﹔大家所理解的那個是美版,是沒有中文名的。我們不能模仿他們,他們也不能模仿我們。”
記者登錄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商標注冊信息進行了查詢,結果發現,確實有一位張某某於2003年8月14日申請了大嘴猴的注冊商標,但圖案卻與服裝上的截然不同。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工商
涉嫌冒用注冊商標已令其下架
就此問題,記者聯系了嘉蓮工商所,工作人員很快於昨日上午前往現場進行查看,結果發現,這家大嘴猴確實有“傍名牌”的嫌疑。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家特賣場是租用了東百的場所,雖然經銷商可以提供出商標注冊登記証,但卻在實際的經營行為中擅自改變了文字和圖形,與實際注冊的並不一致。
“目前我們認為他們涉嫌冒用注冊商標,但由於售賣時間不長,情節比較輕微,現在責令他們下架,自行整改,整改后才可以繼續經營。”工作人員說。
律師
消費者想退換有一定難度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鄭志寧律師說,“Paul Frank”大嘴猴是否已經成功注冊了卡通圖案的商標,將是“港版大嘴猴”是否侵犯其商標權的關鍵。如果商標圖案本身太過相似,達到了使消費者混淆的程度,就很可能涉及侵權。但是,單就消費者購買“港版大嘴猴”產品而言,由於商家並沒有刻意隱瞞自家產品與“Paul Frank”大嘴猴的區別,產品上的“Paul Friend”標簽也足夠醒目,消費者如果單純以買到“山寨”產品為由想要退換貨品,可能存在一定難度。(文/圖 記者 何無痕 見習記者 譚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