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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於慈珂:版權是新媒體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

2014年07月23日08:33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家版權局於慈珂:版權是新媒體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版權是新媒體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

   新華網北京7月22日電(記者高潔席敏)“無論是新媒體還是傳統媒體,都根基於相同的土壤,離不開同樣的條件,這就是技術、平台和商業模式,就是作品、內容和版權資源。”22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在中國新興媒體產業融合發展大會上說,版權具有創作、文化和財產屬性,是新媒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資源。

   在信息快速傳播時代,隨著各種信息傳播技術和工具的更新換代,新媒體已成為向人們展示各種資訊的重要途徑。一時間,關於新媒體和傳統媒體之間如何博弈的話題屢屢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其中爭論的一大焦點就是各類信息的版權歸屬。

   於慈珂認為,新媒體擁有強大的技術、平台和商業模式,傳統媒體擁有雄厚的作品、內容和版權資源。雙方都有比較優勢,也有比較劣勢,新媒體和傳統媒體不是絕然對立、互不搭界的兩個陣營,“版權成為新媒體和傳統媒體聯姻發展的紅娘,成為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合作雙贏的橋梁。”

   “應當認識和重視版權,從本質規律上對版權端正觀念、提高認識,看重版權價值和作用。版權具有創作、文化和財產屬性,是新媒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資源。在知識經濟時代,無視或輕視版權,新媒體就會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於慈珂說。

   近年來,國家版權局一直通過強化日常監管和“劍網”等集中行動,一方面規范網絡版權行為,加強數字版權保護和作品網絡轉載﹔另一方面堅決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活動,查處大案要案,依法整治網絡空間,建立良好網絡版權環境。

   於慈珂說:“新媒體優勢強、發展快,但屢屢被詬病是因為版權,常常被查處也是因為版權。無論運用多麼先進的科學技術,採用多麼優良的商業模式,使用和傳播作品,都必須遵循‘先許可后使用’的法定原則。”

   於慈珂認為,版權不僅是新媒體賴以生存的基礎,同時也是其發展的重要資源。在重視版權和保護版權的基礎上,把版權當作資源,充分運用好,全鏈條、全環節、全方位,可盡量挖掘其價值、發揮其作用。“版權還是一種資產,新媒體在這方面有優勢,管理好版權資產就會效益倍增。”

(責編:劉霽(實習生)、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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