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林業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將公開
近日,國家林業局印發《國家林業局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工作實施細則》。根據該實施細則規定,對於涉及植物新品種權權利人商業秘密的案件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前,國家林業局應當事先征求有關植物新品種權權利人的意見,對植物新品種權權利人不同意公開的,國家林業局不得對外公開。該實施細則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規定:國家林業局負責公開的案件類型包括國家林業局查處的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林木種苗案件和侵犯林業植物新品種權案件,通過國家林業局政府網站予以公開。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相關案件信息應當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因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發生變更的,國家林業局應當在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信息﹔行政處罰因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撤銷的,國家林業局應當在撤銷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相關信息。(知識產權報 記者 趙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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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姣(實習生)、趙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