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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十五年,西湖龍井茶再現商標之爭

2014年04月25日10:02    來源:杭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時隔十五年,西湖龍井茶再現商標之爭

說到西湖龍井,其中獅峰產的龍井茶葉廣受贊譽。但若不是一場官司開打,“獅峰”到底是一個商標持有人專屬的品牌,還是指一個西湖龍井的產區通用名稱,很少有消費者注意到。昨天,這起“獅峰”商標侵權糾紛案在濱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獅峰”商標持有人發威

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獅峰”商標就被注冊,品類就是龍井茶,這個商標也是浙江省著名商標。

2010年,浙江省茶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茶集團)從其關聯公司受讓過來,成為“獅峰”商標的持有人。

這次,浙茶集團老虎發威,要“整肅”市場,按照他們的說法,要打一打市場裡侵犯“獅峰”商標的亂象。

而被告杭州獅峰茶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獅峰)來頭也不小,這家公司生產的“獅”牌龍井茶大名鼎鼎,銷量不俗。

浙茶集團起訴稱,杭州獅峰盜用“獅峰”商標,已經構成了侵權。

原告提交的証據中,有指証杭州獅峰放大“獅峰”這兩個字來突出宣傳,比如在網店上使用“獅峰茶葉”、“品獅峰”等字樣。

“更離譜的是,杭州獅峰公司在河坊街的實體店裡,牌匾上寫著‘獅峰茶行’、‘正宗獅峰龍井茶’。”浙茶集團代理律師說。

杭州獅峰則認為,自己的公司字號中就有“獅峰”兩字,又專賣茶葉,當然可以簡稱為獅峰茶行。

庭上,浙茶集團出示了一盒從獅峰公司買來的樣品茶葉。

當著法官的面,他們拆開經公証的封條,一一展示:“袋子上有很明顯的獅峰龍井字樣,包裝盒上也是,最后打開的茶葉罐上同樣隻有獅峰龍井的字樣!”

“獅峰”是商標也是通用名稱?

“雖然我們使用的文字相同,但是‘獅峰’兩個字的字體、字形、背景圖案都能與原告的商標區分開。”杭州獅峰的代理人反駁說,“包裝上的‘獅峰’兩字,是一種西湖龍井茶的通用名稱,我們使用這兩個字,隻想要交代茶葉品種、產地、品質。”

拋開商標而言,常逛西湖景區的人知道,所謂獅峰,是獅子山的山頂,位於龍井村一帶的綿延群山。

杭州獅峰作為証據提交的一本《西湖龍井茶葉概況》中記載說,當時龍井茶四個區“獅、龍、雲、虎”字中的“獅”字區的獅峰茶葉被譽為“龍井之巔”。

杭州獅峰認為,到上世紀70年代,省、市有關部門對西湖龍井茶建立標准樣,將龍井茶歸並為“獅峰龍井”、“梅烏龍井”、“西湖龍井”三個品類。

像這樣的書,被告一口氣搜集了8本,裡面或多或少都提到過獅峰、獅峰龍井、獅峰茶葉、獅峰西湖龍井等說法。

但浙茶集團代理人卻稱,這些書不是辭典、工具書,只是文人墨客隨意寫下的,況且很多書裡關於獅峰茶葉的描述也自相矛盾,不能作數。

到底是誰傍名牌?

庭審中,雙方一度出現了“誰是正宗獅峰龍井”的爭議。

浙茶集團認為,杭州獅峰的做法,是在攀附原告“獅峰”牌龍井商標的影響力,是傍名牌。

杭州獅峰卻說,獅峰龍井是幾代茶農的心血,現在商標被一家企業獨自霸佔,並且發起惡意訴訟,這明顯是對方想要傍名牌。“我們自己多年經營的‘獅’牌西湖龍井,比‘獅峰’知曉度更高,不可能是傍名牌。”

庭上,杭州獅峰出示了國家質檢總局正式批准杭州獅峰公司使用西湖龍井茶地理標志的授權文件。

根據相關規定,隻有在西湖區168平方公裡內茶園所產的龍井茶才能叫“西湖龍井”。而杭州獅峰的代理律師指出,原告浙江省茶葉集團在西湖區內並沒有龍井茶基地,所以根本無權使用“西湖龍井”,它用“獅峰龍井”作為商標,才是傍名牌,混淆消費者的行為。

杭州獅峰還出示了多份與茶農的收購合同,稱在獅峰腳下除了自有的茶葉基地,還收購茶農的茶葉,所以賣的毫無疑問就是獅峰龍井。

“一個不屬於西湖龍井茶產地的茶商,竟然能使用‘獅峰’字樣的商標生產質量不明的茶葉。消費者是要買獅峰山產的茶呢,還是叫獅峰牌的茶呢?”

“被告的茶葉是否正宗,我不發表評論。原告的茶葉是否正宗,品質如何,與本案無關。”浙茶集團代理律師反駁稱,現在討論的是“獅峰”商標侵權,而不是茶葉產自哪裡。

該案中,浙茶集團提出了總計約29萬元的商標侵權索賠,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梅家塢”商標案翻版?

早在15年前,西湖梅家塢村的村民們,就遭遇了“梅家塢”被搶注商標的尷尬事實。

1999年5月17日,杭州日報下午版刊登了《梅家塢被商標搶注——沒了“村名”的村民怎麼辦》的報道,揭開了梅家塢村民維權大戰的帷幕。

梅家塢村民發現,早在此前的1996年,杭州泰龍貿易公司就搶注了一系列的商標,其中就包括“梅家塢”。后知后覺的村民們,走上了漫漫維權路。

歷經三年后,泰龍公司的“梅家塢”商標被工商部門撤銷,梅家塢村重新申請的“梅家塢”商標獲批,金字招牌回歸本位。

然而,“獅峰”商標爭議案的被告代理人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恩卻認為,本案與當年的“梅家塢”商標案案情不盡相同。

“他們村民是討回‘梅家塢’商標的使用權。而我們認可浙茶集團的商標合法持有權,但不能排斥我們把‘獅峰’、‘獅峰龍井’作為通用名稱使用的權利。”

庭審中,被告方面還透露,茶農、與獅峰產茶區相關的茶商有意通過人大代表建議、甚至通過法律途徑,建議撤銷浙茶集團對“獅峰”商標的持有權。

西湖茶農強烈關注“獅峰”案。

一位56歲的龍井茶農李師傅昨天出現在旁聽席中。他旗幟鮮明地是要來為被告公司“撐場”的。“我們就是在獅峰採摘的龍井茶葉,為什麼不能用‘獅峰’兩個字?”(通訊員 濱法 實習生 陸群安 記者 黃洪連 文 記者 周中斌 攝影/視頻 曹姣娜 蔣波 網絡后台)

(責編:王永戰(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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