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知識、保護版權事關文化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在創造與傳播知識的大學校園內,有一種現象發人深思:復印教材成風。很多教師、學生、商家對此似乎都陷入集體無意識之中,習以為常,愈演愈烈。《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近日在京探訪大學周邊復印店,並請業界專家“會診”這一現象——
■記者直擊
復印書一天可取
3月26日中午12:10,記者在北京某大學圖書館門外二三十米處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騎電動自行車的人在收復印的活兒,車后面有個紙箱上寫著“復印打印,2~4分一面,PDF制作,免費取送”。
他們兩個剛停好車,就來了幾位取貨的同學,隻見一位男同學徑直走到那個男人面前說道:“取下書。”
“哪天的?什麼書?”男的問。
“昨天的,《發展經濟學》。”學生回答。
騎電動自行車的男人迅速從兜裡掏出一沓白色小紙條找起來,記者湊過去一看,上面寫的都是哪天復印的什麼書,什麼時候取貨。找到后他就在電動車后面的紙箱中找書,學生付錢拿書。之后又來了幾個取書的學生,記者看了一下,有的復印教材,有的復印從圖書館借出來的中外參考書。
記者和騎電動自行車的男人攀談起來,他說,自己是來收活兒的,店鋪在附近。他告訴記者,一般一本書一天就能復印好,如果想加個封面就單加2元錢。記者看了一下他們復印的書,內容非常清晰,有的甚至比原書還清楚。
隨后,記者在某大學生活區調查發現,在食堂附近有許多復印店,都有承接復印教材的業務,價格大多是雙面打印每張6~7分,膠裝2元,雙面復印4~5分,單面復印7分,如果量大則可以優惠,如果要裝封面就加2元,如果還需要電子版每頁再加2分。記者先后走進五六家復印店,價格都差不多。
記者走進該生活區的一個市場,發現這個市場不僅賣水果、食品,還有幾家復印店。其中一家的門口放著很高的一摞已經復印好的教材,記者看了一下,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科學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等出版的教材,還有一些外文參考書等。老板告訴記者這些教材是學生送來復印的,但一直沒有來取,有的已經過了兩年,太佔地兒,現在處理賣5元一本。
記者又來到另一家大學生活區,這裡的復印店和其他地方一樣,也承接復印教材業務,價格也基本一致。當記者走進其中一家復印店時,女老板正在復印一本教材,邊上的小凳子上整齊地擺放著二十幾本已經復印好的教材。記者問及價錢,她回答:“雙面每頁5分,要是復印的量大可以到4分。”一般七八本就算量大,可以享受優惠價格。
復印店小販查找取貨單據。
■出版社調查
班長牽頭“組團”復印
高校復印店如此大量復制教材,為這些教材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出版社到底對此事了解多少,他們在維權過程中又遇到了哪些問題?4月初,記者先后採訪了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電子工業出版社等出版機構。
高等教育出版社打盜維權人員告訴記者,對此事他們已經關注很久。今年春季他們先后到7個省會城市的27所院校及周邊復印店進行尋訪,發現這些復印店的業務大多以為學生復印圖書為主。同時,這些復印店根據學校的課程設置、考試時間,將公共課用書、專業課用書、暢銷書掃描后,對復印圖書的電子文件進行存檔,會向學生提供復印可選書目,並按需輸出后裝訂成冊,形成“排”、印、裝一條龍。而各地的復印價格一般在0.04元/面~0.2元/面之間。以高教社出版的《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2010年修訂版)》為例,該書正文398頁、25個印張、定價23元,平均0.92元/印張。按每張復印4個頁碼計算,整冊按0.05元/面復印,價格為10元,相當於正版價的4.4折。而現在絕大多數教材折合每印張價格均在1.5元左右。
其他幾家出版社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法律社打擊盜版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在走訪中發現復印店復印的教材內容和原書一模一樣,像他們出版的司法考試類的書一套158元,復印下來也就50多元,而且大多是由班長牽頭,組織全班同學來復印。外研社打擊盜版的工作人員說,他僅在河北某大學的校內外就發現了十六七家復印店復印該社教材。不料向學校反映后,老師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不就是你們少賺點兒錢嘛。”
不過,很多出版社打擊盜版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那些高職、民辦院校教材供應仍採取統購方式的,基本沒有復印教材的現象。
■業界觀點
專家:未經許可復印教材並銷售應承擔法律責任
在採訪中,北大出版社打擊盜版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在去年,有一位老師向出版社反映,上課的時候,班裡的同學拿的教材全是復印的,而教材的作者正是這位老師。面對這一狀況,作者希望出版社可以幫助維權。
無獨有偶,記者在採訪武漢大學知識產權高級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導師王清時,他也告訴記者,這種現象他經常遇到。有一次上課時,看到自己編寫的教材售價隻有15元,但學生們卻還是用復印的教材。作為知識產權教授,他專門將這種現象制作成PPT,當作案例告誡學生,要懂得尊重著作權。而當學生們看到這個PPT時,都不約而同地笑了,其實他們都懂的。
對於這種現象,王清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學校周邊復印店未經作者許可,復印他人的教材並向學生銷售屬於侵犯著作權,侵犯了作者和出版社的合法權益。因此,復印店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反盜版聯盟:復印店不應成為監管真空地帶
記者從京版十五社反盜版聯盟了解到,目前校園周邊復印店已經成為眾多出版社維權的重點,不過在日常工作中,他們發現對復印店侵權行為的處理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大多數復印店隻復印圖書正文,裝訂時再另配上僅打印書名的封面,將原書出版單位、作者、商標一概省略。執法人員即使發現復制成品,也沒有辦法獲得復制品的版權信息以明確被侵權對象。
其次,復印店老板警惕性很高,通常不會將復制的大量成品擺在櫃台上,因此給權利人維權和執法部門查處造成很大困難。同時,學生因“個人學習”需要而實施的整冊圖書復印行為,是否屬於“合理使用”,是否適用2012年《著作權法》修訂基本思路中提到的所遵循的“平衡性原則”?如果學生為“個人學習”、教師為“課堂教學”需要,每人每種教材均“合理”復印一冊為法律所認可,其數量累積起來,對正版市場的沖擊則是驚人的。不僅直接威脅教材、考試類圖書出版單位的生存,也對近年來逐漸形成的版權保護意識有巨大的沖擊,勢必嚴重影響作者創新的積極性。
對復印店侵權行為的治理,聯盟各成員單位提出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從師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入手,加大校園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力度,使學生和老師都認識到,支持復印圖書行為是對作者智力成果的掠奪,如果盜版形式蔓延,必將嚴重挫傷作者的知識創新積極性。同時,針對部分學生干部組織學生復印教材的行為,學校應當予以規范、訓誡。另一方面,從日常監管著手,根據《印刷管理條例》,復印、影印、打印等活動屬於印刷經營活動。由於復印、打印單位不具備出版物印刷資質,應屬於其他印刷品印刷單位,隻要承接出版物復制業務即屬違規﹔根據《著作權法》,復印店接受(學生)復制委托,從事出版物復制活動,就是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復制發行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據《刑法》中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過他們也提出,目前我國對復印和委托復印行為的法律邊界尚不清楚,而且應該將復印店經營活動納入到版權、新聞出版行政執法日常監管范圍,不應成為執法監管的真空地帶。同時,希望執法部門能將規范復印店復制出版物的行為,納入到春、秋兩季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行動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