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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改詞風波” 知識產權保護在哪裡?

 段菁菁

2014年03月19日09:02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改詞風波”能否喚醒影視圈的知識產權意識?

  演員宋丹丹一句“拍戲不是拍劇本”的說法,近日演化成國內影視圈的一場“改詞風波”。這場風波表面看是演員與編劇之間的“口水仗”,實則暴露了我國影視劇產業發展中的一些深層矛盾,焦點之一是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從歷史上看,演員自作主張改動劇本早有先例。當年張瑞芳改《屈原》被郭沫若奉為“一字之師”,姜文改《芙蓉鎮》也被謝晉充分認可。可見演員並非不能改動劇本,關鍵在於是不是“隨意”修改、是不是征得編劇認可。正因如此,早期中國電影中,編劇佔有絕對的主導地位,之后才是導演、演員等其他人員。

  反觀近些年來的國內影視劇,編劇地位可謂每況愈下,署名從在片頭字幕中的首位變成了連片尾字幕中隻有摁暫停鍵才能找得到,演員的頭銜則越來越大,從“特邀主演”到“領銜主演”“友情出演”“主演”等不一而足。網絡影視劇簡介畫面,更是隻有導演和主要演員,不見編劇。

  一名演員的一個說法之所以演化成“改詞風波”,原因正在於其戳中了編劇們的集體痛處——影視劇生產中一些投資人、導演、演員缺乏對編劇知識產權的尊重。

  這場“改詞風波”還引發了業內人士關於國內外編劇地位與影視劇創作質量的比較。

  很多人都知道韓國電視劇《來自星星的你》在我國熱播,但鮮有人知曉“編劇中心制”正是韓劇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韓國影視界明確規定,導演不能擅自修改劇本,演員修改台詞更是對編劇的“大不敬”。

  術業有專攻,導演、演員的優勢在於表演技能,編劇的長處在於對戲劇寓意、整體架構、表現風格的把握。各方互相尊重,取長補短,才能相得益彰,生產出高質量的戲劇。

  所謂劇本,顧名思義即一劇之本,是所有戲劇包括影視劇的源頭。戲劇質量高低,首先看劇本質量。沒有好劇本,就不可能有好戲劇。進一步提升國內影視劇質量,不妨從尊重編劇知識產權開始。

(責編:王永戰(實習生)、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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