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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短視頻音樂正版化之路該如何走?

2018年05月03日08:30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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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家談: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傳播形式的音樂正版化之路該如何走?

編者按:近幾年,我國音樂市場的內容方、平台方以及音樂用戶都已逐漸建立起正版化使用意識,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新興互聯網內容傳播形式獲得快速發展,對高效的版權確權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版權費用結算也需要模式上的創新。本文中專家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論述,一起來看看。

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音樂版權保護力度,市場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在此背景下,如何完善音樂正版化管理,成為行業關注的問題。近日,“2018小鹿角·中國音樂財經博覽會”在京舉行,期間舉辦的版權監測高峰論壇上,行業代表一致認為,雖然我國音樂市場的內容方、平台方以及音樂用戶都已逐漸建立起正版化使用意識,但在進行版權管理的各類場景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特別是隨著網絡直播、短視頻等新型音樂載體的快速發展,對高效的版權確權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版權費用結算也需要模式上的創新。

費用結算待創新

近幾年,網絡直播、短視頻等新興互聯網內容傳播形式獲得快速發展,形成了龐大的市場,其大量使用音樂作品引發的版權問題也受到廣泛關注,特別是音樂作品版權方在授權時即收取版權費用的傳統模式,顯然不能適應這些新興的音樂使用場景。

對於誰應為視頻中使用的音樂付費問題,與會專家認為,視頻制作者是音樂作品的直接使用人,視頻平台靠視頻吸引用戶流量而獲益,兩者均應當為音樂版權付費。豆瓣和V.Fine致力於打造一個音樂版權一體化管理平台,長期積累的音樂版權多偏向於BGM(背景音樂)類音樂。豆瓣音樂產品合伙人兼音樂版權管理平台V.Fine執行副總裁張宇宸表示,豆瓣和V.Fine當前採取新的授權模式,即根據音樂的使用場景、授權地域和授權年限等信息生成一個標准化授權包,再將其售賣給客戶。他同時也表示,這種授權模式仍有不足之處,因為在剛剛興起的網絡直播、短視頻等領域,作者在制作一個視頻時並不能准確估量它的播放價值,因為其上傳至平台后能否引爆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如果在視頻制作早期就讓使用者為之付費,難以制定定價標准。

麥愛文化是國內較早大體量引入垂直電子音樂的版權曲庫公司,如今與很多短視頻平台展開合作。除了向平台售賣成品電子音樂外,麥愛文化還會依據平台方要求,將音樂重新制作成適宜用戶使用的版本。但在麥愛文化創始人兼CEO宋洋看來,這種模式也存在一些問題,如麥愛文化和平台方並不能有效把握視頻制作者的音樂取向,從而導致麥愛文化難以決斷是否投入高成本重制音樂。

面對不斷迭代的互聯網音樂使用場景,合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音樂線上事業部總監張悅認為,如何促進音樂在更大范圍、更多媒介中傳播,市場應當探索建立起一種更為合理的授權結算模式。這種結算模式需要既能遵守使用正版音樂的原則,又能保証音樂人正常變現。對此,張宇宸希望能夠建立起一種“正版音樂事后付費”的授權結算模式﹔宋洋則認為,應保証用戶能夠迅速獲得正版音樂,當視頻投放平台並達到一定價值或體量后,再根據流量收益、廣告投入等商業場景來結算版權費用。

高效確權需合力

進行版權費用結算,需先進行確權。在國內音樂市場規范化進程中,版權確權作為版權保護的核心環節,仍然存在版權代理混亂、侵權成本低等問題。版權確權,需要更多技術支持。張宇宸介紹,V.Fine通過使用一種音頻指紋匹配和檢索技術,能夠對流媒體平台上的音樂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幫助平台有效提高版權確權效率。除此之外,V.Fine還將推出一個新產品,能將平台長期積累的音樂確權信息通過可查詢站點以及應用程序提供給大眾使用。

目前,豆瓣和V.Fine也在嘗試推進區塊鏈技術在音樂版權確權領域的應用。但是,張宇宸認為,區塊鏈技術並不能完全解決確權領域的所有問題。例如,在幫助音樂版權方監控流媒體平台時,可能會發現流媒體上有很多未經版權方授權的音樂。但是,該音樂的專輯信息可能與版權方提供的信息不同,因為許多版權方只是版權代理方,並非最終授權主體,而流媒體平台上的音樂可能為另一家版權代理方授權。因此,音樂版權確權痛點還需要更多技術手段來合力解決。

確權周期長、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也是當前音樂版權保護面臨的難題。宋洋認為,音樂確權的目的是在遭到侵權時版權方能夠有據可循、合理索賠。然而,國內音樂市場侵權成本較低,如果版權方無法有效確權,侵權方不會自覺停止侵權行為,提起訴訟也不足以對其形成震懾。此外,還存在許多獨立音樂人沒有足夠經濟能力提起訴訟的情況。

一些音樂人版權管理意識不足也是版權確權面臨的問題。張宇宸介紹,在一些音樂版權管理體系比較完善的國家,音樂人創作出作品后,會及時在相應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注冊,或者交給線上版權代理方進行統一管理,代理方負責音樂發行、各方收益數據整理以及收益分析等工作,幫助音樂人產生持續收益。然而,在國內,很多音樂人採用“一錘子買賣”的形式。張宇宸希望音樂人能將音樂作品交給版權一體化管理商代理,由這些機構對其音樂作品進行持續使用監控,並提供包括授權、確權、維權在內的一系列版權服務,幫助音樂人更好地實現變現,同時也能進一步促進音樂版權市場良性整合。(實習記者 李楊芳)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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