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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有版權保護亟待完善

2017年08月23日09:36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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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狗音樂私自上架未授權作品一事仍在持續發酵,記者調查發現,如今不僅是酷狗音樂,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另外兩個在線音樂平台酷我音樂和QQ音樂也存在侵權行為。原本是在線音樂平台中的版權大佬,與不少唱片公司達成合作,但旗下平台接連被指侵權(8月21日《北京商報》)。

一段時間以來,互聯網版權領域的紛爭就沒有停止過,幾乎到了白熱化的程度。圍繞版權,網絡平台之間、網絡平台與版權方之間展開了曠日持久的“拉鋸戰”。這裡我們不妨先把目光投向網絡平台之間的“恩仇錄”。筆者發現,在新聞轉載、視頻點播、賽事直播、在線音樂、網絡文學乃至自媒體、短視頻等諸多領域,版權紛爭可謂次第上演,關注度頗高。如今日頭條涉嫌盜播英超賽事、暴風盜播《中國好聲音(第三季)》被判賠,類似這樣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

眾所周知,知識產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來看待,版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重要類型當然受法律保護。現如今,保護版權的概念已越來越深入人心。“用戶決定平台生死,版權決定用戶去留”的互聯網游戲規則,使得版權博弈注定無法避免。為了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業界對體現市場競爭力的獨有版權跑馬圈地、趨之若鹜。版權方也熱衷於獨有版權,在收益暴增的同時,版權方也不必再為打擊盜版費心勞力,所以也樂見其成。

可凡事都有利有弊,一旦依靠雄厚資金和獨有版權的平台取得了先期的市場優勢,其后一家獨大、坐地起價也不是不可能。這在某種程度上有可能削弱市場競爭,長遠來看,或許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版權保護的邏輯之一就是力求在權利人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之間尋求一種平衡,可一旦利用自身優勢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主體稍有“任性”,這種平衡就容易被打破。以在線音樂為例,近期網易雲音樂歌單裡一些港台歌手的歌曲被下架,或許是因為網易與騰訊有關方面之間的版權協議出了問題,不論誰對誰錯以及結局如何,客觀上有可能讓用戶被違約,無形中提高了其享受音樂的成本。據媒體報道,國內一些在線音樂巨頭此前已就環球音樂公司在中國的獨有版權角力,為了拿到按慣例隻有2到3年的版權使用權,幾乎失去理性地報價。高昂的價格看似瘋狂,但筆者認為他們並非失去理性,而是恰恰相反,或許都意在通過獨有版權主導市場格局。這對市場的發展及用戶權益帶來的影響值得研究與探討。

總之,互聯網時代競爭須有序,廣大消費者的權益需要重視。針對獨有版權可能帶來的相關問題,期待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能夠完善細化,既要堅持尊重和保護版權,也要對權利內容的設定、權利的限制、版權的利用機制等相關方面進行進一步完善,為豐富文化內容、繁榮文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在法律的框架內規范行業秩序、鼓勵良性競爭,積極引導、創新監管,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在網絡空間的利益。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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