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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视综艺版权争夺乱象:一女嫁两夫 傻傻分不清

2014年10月29日09:01    来源:天津电视台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卫视综艺版权争夺乱象:一女嫁两夫 傻傻分不清

卫视综艺版权争夺乱象:一女嫁两夫 傻傻分不清

  腾讯娱乐专稿(文/赵二宝 策划/游婷)四季度的电视荧屏,明星户外真人秀依旧是各卫视突出重围的杀手锏(四季度综艺前瞻)。《奔跑吧兄弟》、《一年级》、《极速前进》等热播节目百花齐放,然而一片繁荣的背后,关于节目的版权风波也随之增多。上周,天津卫视《囍从天降》节目组通过微博发表声明,斥责江苏卫视正在热播的节目《明星到我家》涉嫌侵权,并称已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对其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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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双方负责人在回应此事时各执一词,但不难发现,综艺节目的版权之争,早已成为当前市场中不容忽视的现象之一。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它的出现?节目版权在引进过程中又有怎样复杂的程序?本期《疯狂综艺》,带你一一揭开这些谜底。

  “媳妇”争名分不是头一回? 原版节目频遭复刻

  近两年,引进国外模式制作本地节目,成为国内综艺节目制作的热门趋势,原创匮乏、“拿来主义”成为所有中国电视观众心中的痛。

  ·国内综艺师出同宗 嫡系山寨难辨真假

  国内众多综艺节目中,将一档国外原版节目复刻两次或多次的,不在少数。除了文中开篇提到的《囍从天降》和《明星到我家》外,以往的《中国星跳跃》和《星跳水立方》,《中国最强音》和《激情唱响》等均“师出同宗”。

  如此多的复刻节目让观众眼花缭乱,但哪个才是真正买了版权的“嫡系”,又成为问题。在相互争论时,没有一家卫视提供过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原版节目的“继承者”,而看似赤裸裸的抄袭节目,也摆出强大的理由来证明自己是原创,一时间口水满天飞,傻傻分不清楚。

  ·“同门斗法”实力悬殊 有的成抢手货有的变炮灰

  有意思的是,这些复刻节目虽来自同一个原版,但经过改头换面后,所呈现出的效果却不尽相同。如《中国最强音》和《激情唱响》,他们的原版都是英国的热播选秀《 X Factor》,前者由湖南卫视团队亲自操刀,后者则是靠节目制作起家的光线传媒倾力打造,两个制作团队在业内都赫赫有名,但两档节目在收视率上却遭遇滑铁卢,开播后观众吐槽声纷至沓来,与原版节目相去甚远。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引进版权的同档节目,前后两季在不同平台播出引发版权之争。如四川卫视与东方卫视关于《两天一夜》的版权之争,据《两天一夜》节目制作方负责人,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昶透露,四川卫视至始至终都没有买过版权,只是第一年有播放权而已。到了第二年既不愿付版权费也不愿付制作费,自认为学到节目精髓,在短短几个月内打造出《明星家族的2天1夜》率先播出。更有意思的是,还希望东方卫视能配合炒作,后者当然不愿意,更向总局申诉了四川卫视‘流氓行为’,但最终无果。

  版权之争为何频出现? 说到底都是向“钱”看

  那么问题来了,综艺节目的版权之争为什么频频出现?没拿到授权的卫视做起来为什么也明目张胆,毫无顾忌?说到底,还是钱惹的祸!

  ·什么火做什么 模仿跟风成版权争议源头

  近几年,中国网络的发达让综艺节目的选择性增强。大部分年轻受众看综艺节目不再通过电视,而是瞄准网络上的“舶来品”。很多国外综艺节目在还没引进国内前,就已在网络上备受追捧,如韩国的《Running man》、《我们结婚了》;美国的《美国偶像》,英国的《英国达人》等。但目前由于中国的版权引进机制并不完善,许多节目更多的还是靠模仿跟风。

  当然,其中也会有卫视或制作公司是通过正儿八经引进版权来制作节目,且成绩骄人。近两年席卷荧屏的《爸爸去哪儿》和《中国好声音》,就引得全民热议。但它们的火爆,也再次催生了其他卫视的跟风,各种亲子、音乐等类型节目组团来袭,“爸爸”和“转椅”都被玩坏了。

  ·版权引进费一年翻十倍 模仿不仅省成本还能盈利

  引进节目堪称卫视的“摇钱树”,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第一季冠名费2800万,节目爆红后,第二季冠名费飙升至3亿多,翻了不止十倍。如此大的诱惑,引进节目越来越热也就不难理解。

  但想有产出,就必须有前期投入,引进版权成热门,版权引进费也便水涨船高。《爸爸去哪儿》时,韩国综艺节目一集授权费在一万到三万美元不等,这个价格却在短短一年内达到原来的十倍。业内人士笑称:“老外也学精了,不光卖你版权,而且还参与制作,整个团队杀到中国来全程参与,美其名曰‘联合研发’,但这些人的衣食住行却也成了节目成本的重头。而模仿就不同了,首先它省去了大额的版权费和联合研发产生的额外费用,其次节目宣传可以无限利用原版节目的影响力来抬高自己,实现盈利。”这番话也基本道出了版权之争的根本所在。

  ·引进版权机制不健全 成版权之争助推剂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是造成卫视间版权争议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卫视的版权意识本身就差,他们不觉得抄袭可耻,因此跟风扎堆。另一方面,电视节目包含的元素非常灵活,在侵权与否的界定上,难度极高。很多节目虽然是模仿国外,但只是模仿了一个概念,在其他元素如:参与者、活动地点、场景设计等方面改变了很多,而“概念、创意”等落实到著作权法中,只是一种不被保护的“思想”,因此一档节目出来,版权到底是谁的,便很难定夺。

  而版权有纠纷的双方,在诉诸法律时,常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依据。曾成功引进《舞动奇迹》的世熙传媒CEO刘熙晨谈到这一尴尬现象表示:“不光中国,迄今为止,全世界都没有一部专门保护节目模式的法律法规,每当涉及版权纠纷,只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着手。国外也曾有成功维权的案例,但多半也是因为国外市场成熟,从业人员对节目版权的维护已经达成共识。但国际上从来没有对这个解决模式有过研讨,因此像中国这种处在国际队伍末梢的无意识、无界限、无先例的‘三不管’地带,自然是山寨、模仿的热土。”

  ·版权之争犹如“甄嬛传” 一线卫视占优势

  中国观众看节目,有一种“唯电视台”习惯。一想看哪类节目,就锁定哪个频道;更有甚者,无论看什么节目,都只看一个台。这种习惯也造成了卫视梯队的产生,一线卫视深受观众信赖。天津卫视的工作人员坦言:“有些实力雄厚的一线卫视,看上一个节目,形式好、内容好,如果有版权,就拿钱买;没版权,就模仿。他们认为自己有最牛的背景、最牛的团队、最好的平台和最捧场的观众,做出来节目自然也不会差。”

  而纵观之前卫视的版权之争,大多变成撕逼战。评论人黄欣表示,“版权之争就是一出‘甄嬛传’。一线卫视就是皇后和年妃,抄了又如何?盗用版权又如何?我有钱有势有手段,早早制作出来提前播,就能占先机。像江苏和天津之争,就被传了3个版本,而实际哪个真哪个假已然不重要,有几个观众知道真实原因?”

  采访支持/小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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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方园(实习生)、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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