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9日至11日举办的“寻访最美青年科技工作者——2014成果转化(上海)研讨会”上,郝沛讲述了一个故事。那是2009年,时任上海生物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的郝沛,受一家试剂公司委托,为一款新产品设计了配套电脑软件。该公司推出的产品很快打开了市场,销量“出奇地好”。由于没签协议,郝沛手上“一点儿证据也拿不出”,坐在实验室里愣是想不出一点儿办法。(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郝沛的“故事”引起与会嘉宾的共鸣。浙江农科院副研究员季志仙觉得“感同身受”。这位着力于研究甘薯、马铃薯产业化技术的科技工作者成功培育了迷你甘薯、木薯粉木薯块等,但这些在行业内均属原创的成果却频繁被盗用、抄袭。
在“知识产权保卫战”中科研人员屡屡成为“输家”,让一些科研人员不得不想出一些看起来很笨的办法。兰州大学教授王博说,他打算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和一家上市公司合作。面对未来可能被盗用的情况,上市公司出了个“妙招”:生产每台产品时,把外壳全部焊死,如果一旦强行拆开,设备就会坏掉。
如此看来,知识产权保护也并非一点没辙。但是,与其让上市公司将产品外壳焊死,不如给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焊上“防盗外壳”。
国家相关法律,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以版权保护为例,《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几易其稿,就是迟迟不能出台。9月23日,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的标准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遗憾的是,该《办法》坚持了“以指导性为主,指令性为辅的原则”,也就是并非强制性的文件。以至于文件出台以来,报刊免费转载的侵权现象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太高,也是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科研人员,根本没精力和财力去维权。打官司需要花费动辄十几万甚至更多的律师费,还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即便胜诉获得赔偿也很可怜。打官司的付出与回报相比,让许多科技工作者觉得“划不来”,很多科研人员在专利被盗用面前,只能选择沉默或是“赶紧在原来产品的基础上继续研发”。
有道是: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知识产权保护同样如此。一方面,固然需要科研人员自身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申请专利、与企业签订科研成果转化协议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另一方面,更需要从国家层面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唯有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为广大科研人员扎紧知识产权保护的“篱笆墙”。(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