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麻省理工技术评论》称,尽管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过世已三年有余,但直到今天仍陆续有新的专利归于他名下。
截至11月底,已被授予乔布斯的专利总数共有458项,其中141项是在他去世后授予的。
提到乔布斯的专利,首先联想到的是苹果系列产品。其中大多数都是掀起一代热潮的苹果产品,比如1981年上市的“苹果III”、让人对乔布斯重回苹果印象深刻的第一代“iMac”、大幅改变音乐聆听方式的“iPod”、让触摸屏操作成为智能手机基本配置的“iPhone”等。
如果你认为乔布斯的设计只在苹果系列产品中,那就太小瞧他了。今年3月,科德角公司在一项专利申请中将乔布斯列为带头发明人,该专利涵盖了一种想法,即使用iPad等平板电脑来操纵海船。
今年8月,苹果公司位于纽约第五大街的零售店,已经成功为它标志性的玻璃立方体外观设计申请了专利,该专利的发明人共有8位,其中就包括乔布斯。
尽管乔布斯在专利领域如此多产,但专利博客FOSS Patents撰稿人佛罗莱恩·穆勒仍认为,他是否能算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家之一尚存争议,原因是其名下的许多专利都与设计而非技术有关。
在乔布斯生前申请的198个专利中,外观设计专利占191个,发明专利仅7个。就连比尔·盖茨也曾评价乔布斯“是个设计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