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知识产权>>商标

商标禁令惹争议 公平竞争成热点

2014年12月01日14:4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手机看新闻

编者按

“双十一”商标事件引发的争论仍在继续,为帮助读者从不同的角度来明晰“双十一”商标事件,本刊特选取企业、消费者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对该事件的解读,以飨读者。

“双11”购物狂欢节已落下帷幕,“双12”年终促销活动又已蓄势待发。然而,此前由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巴巴)发出的一封通知函引发的“双十一”商标事件导致的争论尚未平息。虽然阿里巴巴方面称“双11”是属于所有商家和消费者的节日,其注册“双十一”商标的目的并非为了独占这一节日,但诸多电子商务企业及实体企业纷纷表示,阿里巴巴将“双十一”注册为商标有抢夺公共资源进行市场垄断的嫌疑。

阿里巴巴转攻为守

2009年以前,11月11日(“光棍节”)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而到2012年,却成为了一个标志性节点,一个网络卖家、平台供应商、物流企业的必争之地。

2009年,天猫(当时称淘宝商城)开始在11月11日“光棍节”举办促销活动。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其初衷只是想做一个属于淘宝商城的节日,让人们能够记住淘宝商城。阿里巴巴推出“双11”促销活动后获得了很好的市场回应,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与消费者的参与,“双11”甚至已经成为电子商务行业消费节的代名词,甚至对非网购人群、线下商家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力。

今年“双11”购物狂欢节前夕,阿里巴巴发出通告函,称其于2011年11月1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双十一”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12年12月28日获得“双十一”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10136470号和第10136420号),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平台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及个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针对阿里巴巴此番言论,各电子商务企业逐一表态,京东商城在《致全国媒体合作伙伴的一封信》中,称阿里巴巴的行为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苏宁易购则表示,“‘双十一’可以是你的,但市场是大家的,蛋糕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

面对各大企业的“声讨”,阿里巴巴的维权行动被迫改变策略,商标维权一事偃旗息鼓,并不了了之。

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陆兆禧表示,作为“双11”购物狂欢节的发起者和倡导者,阿里巴巴注册“双十一”商标是自然也是必需要做的事情,但阿里巴巴并未以此限制其他零售商加入“双11”购物狂欢节,阿里巴巴倾向于将“双十一”商标用于防守性质,而非进攻,对所有参与者持欢迎态度。

阿里巴巴首席运营官张勇称,今年的“双11”购物狂欢节不仅各电子商务同行之间展开竞争,线下百货也纷纷加入,而且今年海外消费者也可以享受“双11”狂欢。阿里巴巴希望“双11”购物狂欢节成为中国消费者喜欢的节日,同时更希望推动“双11”购物狂欢节成为全球消费者的节日。

马云也曾公开表示,“双十一”商标及“双11”购物狂欢节并非只属于阿里巴巴一家所有,阿里巴巴早在3年前便意识到“双11”购物狂欢节必须实现全球化,所以将“双十一”申请注册为商标,阿里巴巴有责任而且有权去保护“双十一”品牌。

市场有赖公平竞争

从2009年阿里巴巴首次以“11月11日”为噱头,开展“双11”购物狂欢节。截至今年,“双11”购物狂欢节已走过6个年头。而此次因阿里巴巴的一纸维权声明引发的“双十一”商标事件,虽然并未过多地影响到其他企业的“双11”战绩,但由此引发的争议之声仍未停息。

作为实体企业,受“双十一”商标事件的影响并不明显。UGG、九牧、利郎、五粮液、海天集团、强生公司、益海嘉里等企业表示,“双十一”标识是一种公共资源,阿里巴巴虽然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但不应进行过度保护,亦无权阻止他人进行合理使用。

而针对此次“双十一”商标事件,各大电子商务企业纷纷表示,“双11”购物狂欢节属于全体网民及各大电子商务企业,不应该也不可能被一家企业所垄断。

京东商城方面表示,“双十一”商标事件对其相应商业策略及广告宣传产生很大影响,相关广告方案也被迫进行修改,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双十一”标识本身系对11月11日这一特定日期的通用描述,属于通用描述性语言,缺乏显著特征,不可作为商标注册。同时,其他商家使用“双十一”标识仅系描述11月11日这一时间节点,在相关促销宣传中对“双十一”的使用属于通用性语言的描述,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阿里巴巴将“双十一”申请注册为商标,并利用该商标打击同行业竞争者,系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同样受“双十一”商标事件影响颇大的当当网,其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阿里巴巴有权禁止其他电子商务企业及实体店在相关类别上对“双十一”商标进行商业使用,但其无权制止他人对“双十一”标识进行正当合理的使用。阿里巴巴方面称其创设“双11”活动的初衷是想开创一个新的购物节及行业盛会,为电子商务行业带来更加繁荣的景象,其可能并无意通过商标来垄断“双11”市场。如果阿里巴巴禁止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双十一”商标,将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亦不是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本意。

腾讯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双十一”字样系通用词汇,阿里巴巴通过注册“双十一”商标试图阻击其他竞争对手参与11月11日促销活动的行为,有失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同时,之所以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出发点在于对不同商家提供的同类商品或服务进行区分,同时也为了促进商标专用权人为提高其商标知名度而努力提高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而阿里巴巴注册“双十一”商标并以此禁止他人使用“双十一”字样,脱离了商标注册与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核心意义。(毛立国)

(责编:赵竹青、马丽)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