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长雨(中)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1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有关精神,并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是着眼世界经济发展大势,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安排,为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作出了部署,是对知识产权系统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必将对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知识产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再上新台阶,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用智慧升级“中国制造”,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申长雨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认真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对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协调各方进一步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好,确保知识产权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不断引向深入。要继续坚持战略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抓好各项新决策、新部署的推进和落实。三是要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研究,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思路和举措。四是要在进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切实做到“四个协同推进”。首先是知识产权整体工作与专利工作协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要积极协调各方,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同时,要立足本职,扎实做好专利工作。其次是当前工作和长远工作协同推进。要着眼《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20年目标的实现,优先抓好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利法修改等一些重点领域、近期工作的落实,力争早见成效,早出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应有的支撑作用。第三是国家层面的工作和地方层面的工作协调推进。要在做好国家层面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促使地方与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相协调、相一致,形成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第四是国内知识产权工作与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同推进。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同时,要加大我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
在京的局领导贺化、杨铁军、肖兴威、甘绍宁、何志敏及局专利局副局长张茂于、徐治江、徐聪出席会议。局机关和专利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文 张子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