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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假冒伪劣侵权最高赔偿额由50万提到300万

2014年04月22日16:46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实习生 王永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今天召开的“2013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标法》修改工作已于2013年完成,新修改的《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更进一步介绍,新《商标法》中侵权赔偿额将提升到300万元。

“驰名商标”近年来成为企业热议关心的话题,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宗庆后也提出建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修改完善《商标法》。今天上午,刘俊臣在上表示,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有效商标的保有量连续12年世界第一,“但是这里面有很多问题”。他表示,这次《商标法》的修改其中一项重大调整就是大家关注的驰名商标法律制度,新《商标法》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本意。

刘俊臣强调,驰名商标是一项法律制度,是一项国际惯例,是“我们加入国际公约要承担的义务”,不是评比排序,也不是荣誉称号。他表示正在采取一些措施落实《商标法》的规定。

据了解,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新《商标法》实施后对商标注册和保护有何影响?刘俊臣介绍,商标注册将更加便利,同时商标审查时限被缩短到9个月。在他看来,“我们也是开了一个先例”。

在谈及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商标所有人权益问题时,刘俊臣说,“国家工商总局除了管理商标注册的职能之外,还有负责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职能,这也是新《商标法》的一个亮点”,新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工商总局将在未来“进一步加大查处的力度”。

当有记者提到时下买国际品牌的冒牌货仍然十分容易,“山寨大国”名号仍然难以去除时,刘俊臣回应道,“侵权假冒是全球性问题,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一直是工商管理机关保护的重点”,我国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并行,达到法律规定的侵权案件会移交司法处理。他还特意提到,在新商标法中,“侵权赔偿额将从50万提升到300万”,而这,将会成为未来打击假冒伪劣的治本措施之一。

谈到商标战略,刘俊臣强调我国未来的商标战略是首先要培育一些品牌,加强对品牌的保护,而后加强马德里国际注册,鼓励企业到国际上创品牌,同时加大地理标志相关工作,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唯有如此,商标大国才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商标强国”。

(责编:值班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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