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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集团转发微博 图片侵犯著作权被诉

2014年04月09日09:19    来源:法制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医药集团转发微博 图片侵犯著作权被诉

   因为自己的认证微博在转发新闻链接的过程中,包含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简称医药总公司)惹上了官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盖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医药总公司诉至法院。记者4月7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美国GettyImages,Inc.(简称盖帝公司)是一家知名图片供应商,华盖公司系该公司设立于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华盖公司起诉称,医药总公司未经华盖公司许可,于2012年在该公司于新浪微博开设的“中国医药微博”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饮料”、“试管”和“合成图像”3张摄影图片。华盖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医药总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2.7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医药总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元。医药总公司不服上诉。昨天二审的法庭上,医药总公司认为,该公司微博的转发行为不存在过错,涉案微博的转发系利用人民网、科学网网站提供的“加网工具”转发,转发内容信息均系上述网站先期编辑完成。该转发可以提升人民网、科学网点击量,为其带来好处,但对医药网而言这一行为仅仅是传播时事新闻的行为,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而不是商业使用。

   华盖公司认为,在案公证书可以印证华盖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医药总公司在其认证微博上使用,是为了公司的宣传目的,构成商业使用,侵权行为明显。

   此外,医药总公司还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华盖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在法庭询问中,当法官问涉案微博图片是否有显示著作权人的标识时,华盖公司代理人表示没有。法官进一步追问华盖公司,在图片没有水印、没有logo等标识反映著作权人时,转发的注意义务应当如何确定。华盖公司代理人认为,在涉及图片的商业使用时,使用者必须先去想办法找到版权方,而不能以找不到版权方为理由放弃寻找。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责编:王永战(实习生)、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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