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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协会建议新《商标法》细则 反对期别太短

2014年04月02日09:10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赵竹青)2013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下简称:新《商标法》)通过全国人大的表决。今年五月,新《商标法》即将在中国颁布实施。对于正在审议过程中的实施细则,国际商标协会表示希望留给“反对声音”的时间别太短。

协会首席执行官艾迪埃纳·桑斯·德·阿塞多表示,在中国新《商标法》的修订过程中,国际商标协会也被邀请为新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做出评论,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

“就商标法而言,很多新的进展都让我们深受鼓舞。”比如说对于侵权行为加大了惩罚力度、扩大了对商标的保护范围,加入了对非传统商标的保护,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加入了“非恶意注册”这一定义。

“至于新的商标法的实施细则,相关部门目前还处于审议的过程当中。”对此实施细则,国际商标协会提出,希望对于注册当中的“恶意”有更明确的解释或表述,能够清晰地界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意”。

“另外,新细则缩短了商标所有者对于提出反对意见的审议时间窗口,这让我们有所担忧。”阿塞多表示,如果在法律中把品牌所有者对于恶意注册或侵权注册提出反对意见的时间缩短的话,那将会降低真正的品牌所有者保护自己品牌被侵权或抢注的机会。“这对于公司或消费者都是有一定危害的。因为类似抢注或侵权的行为有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这会涉及到反对注册和撤销注册的具体情况,我们注意到实施细则中对于时间的设置部分,有些时间窗口从三个月缩短到了一个月,有时还少于一个月。这会让品牌所有者有效的进行自我保护的可能性及提出反对意见的可能性被显著降低。” 阿塞多提出,特别是当被侵权的是一些国际品牌时,还需要把证据翻译成中文。“而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因此缩短这个时间窗口让我们感到担忧。”

国际商标协会是一个由全球品牌所有人和商标专业机构组成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致力于支持商标和有关知识产权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有效的商业贸易秩序。协会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并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交流与合作的政府关系。

(责编:值班编辑、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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