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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威:遏制侵權行為 激發網絡文學原創活力

--訪全國政協委員、北京炫世唐門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網絡作家張威

竇新穎
2018年03月14日08:06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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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國政協委員張威:遏制侵權行為 激發網絡文學原創活力

全國政協委員張威 本報特派記者 蔣文杰 攝

“目前,國內網絡文學抄襲現象依然不容忽視,希望能加大對各種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北京炫世唐門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網絡作家張威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這將對各種侵權盜版行為形成威懾,給原創者更大的信心。

我國的網絡文學始於20年前文學與互聯網的親密接觸。從萌芽到成長再到成熟,網絡文學在爭議中艱難前行,並與影視劇緊密結合,保持著旺盛的活力。在這期間,涌現出一大批有才華的網絡文學作家,張威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網絡文學發展過程中,抄襲問題一直是行業頑疾。從早期的文字抄襲,到故事橋段、小說創意的“高級仿”,大量抄襲行為引發行業關注。特別是近兩年,電視劇《錦繡未央》《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等原著小說被指抄襲,曾引發行業大討論。如何對各種“模仿”“借鑒”行為是否構成抄襲進行鑒定,行業正在尋求解決方案,更呼喚對各種抄襲行為加大懲罰力度,營造良好的創作環境。

“我非常支持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知識產權賠償要根據被侵犯知識產權本身的價值來賠償,甚至進行懲罰性賠償,才能有效遏制侵權行為。”張威認為,由於缺乏專業的團隊,時間、精力有限,對很多作家而言,通過訴訟進行索賠面臨很多困難。如果按照現行法律,即使打贏官司,最高也隻能獲得50萬元賠償,而侵權者侵權所得遠遠高於賠償額,無法有效制止各種侵權行為。他同時提出,希望加快對侵權案件審理速度:“一起官司打幾年,原創者真的拖不起。”

另外,張威還關注到,目前國內網絡小說作品名稱被搶注為商標的情況時有發生。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他提交了一份《建議實施文學作品商標權統一規范的提案》。“文學作品的商標權問題,目前已經成為困擾文學作品健康良性傳播的重要問題之一。”他表示,伴隨著我國文藝事業的發展,優秀的文學作品可以通過電影、電視劇、網劇、游戲、漫畫、舞台劇、動畫等形式更好地傳播,而在這些以內容為核心的版權衍生開發過程中,需要獲得商標法的保護。他建議,加大對具有獨創性文學作品名稱的商標管理,以促進網絡文學更好地衍生開發,從而激發原創活力,推動網絡文學進一步繁榮發展。(竇新穎)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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