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首頁滾動

代表委員建言獻策 打擊制假造假違法行為

2018年03月12日08:13 | 來源:北京青年報
小字號
原標題:如何加大對制假者的懲處力度

  “對造假的這些人重打重罰,把他打得傾家蕩產。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條。”

  “要像打擊假幣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加大對制假售假者的懲處力度,讓法律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

  “制假售假行為對真正遵守市場規則、誠信經營的小企業不公平。”

  “設立更高的懲罰性賠償措施,以經營額為計算基准,實現‘一次造假、終身負債’的經濟制裁。”

  每年的3月15日,既是“消費者權益日”,也是專業“打假日”。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決不允許假冒偽劣滋生蔓延﹔讓問題產品無處藏身、不法制售者難逃法網﹔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但是,制假售假成本低、利潤大,買假用假也能帶來一時之利,要在短期內完全禁絕假冒侵權現象確非易事。這引發了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共同關注。不少代表委員和法學專家認為,從立法上降低制售假入刑門檻、執法上統一各地標准、圍剿線下生產源頭、探討多元治理模式以提高制售假者違法犯罪成本等幾個方面,有望成為未來解決假貨問題的重要途徑。

  全國政協委員余留芬:

  讓假貨成為全民的公敵

  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盤州市淤泥鄉岩博聯村黨委書記余留芬最近正在為假冒偽劣的問題頭疼。

  2017年10月以來,“人民小酒”成了“網紅”。余留芬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人民小酒”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成了一個全國知名品牌,幾乎是家喻戶曉的感覺。有一些專門做假冒偽劣的人就開始盯上了“人民小酒”,這些人不擇手段地去假冒,從瓶型到商標,以及宣傳的廣告詞,全部照搬過去。

  令余留芬頭疼的是,“在我們默默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沒有想到市場上出現了上百家的假冒產品。這些行徑對企業、對消費者都是非常嚴重的傷害”。

  余留芬雖然很氣憤,但也沒有氣餒,“我也相信真的永遠就是真的,假的永遠是假的”。

  余留芬說,現在政府部門對打擊假貨越來越重視了,相信政府部門也會盡力支持他們打假。“可能需要時間,我們也要做充分的准備,對這些假冒偽劣怎麼去治它,怎麼去管它,這個過程我是有信心的。”

  “應該讓假貨成為全民的公敵。”余留芬還提出了自己對打假的建議,她建議老百姓也要加入到打假的行列中來,甚至一些互聯網的平台,也要積極參與。比如“人民小酒”目前並沒有在網上開賣,網上所有標榜“人民小酒”的都是假貨,網絡平台應該要求這些假貨下架。

  余留芬建議,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讓企業在做大做強的過程中不要受到假冒偽劣的傷害。“在打假這塊,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這一塊,我覺得要對造假的這些人重打重罰,就像其他國家,把他打得傾家蕩產。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條。”

  余留芬還建議,對知名品牌加強保護,加大這一塊的打擊力度。“人民小酒”就被一家公司大規模仿冒,從宣傳、瓶型到包裝,后來查出來嚇了一跳。“在打假這塊,我們還沒有完全做好充分的准備。”余留芬表示,接下來她會用更多的時間來關注打假、呼吁打假,保護好“人民小酒”這個來之不易的牌子。

  全國人大代表張德芹:

  像打假幣打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茅台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今年第一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在接受很多媒體採訪的時候都談及了打假問題。茅台作為一個國家級的名牌,深受假冒偽劣產品的影響。

  2016年以來,白酒行業集體復蘇,其中茅台酒價格漲幅明顯,利益驅使導致茅台酒的造假頻繁出現。

  張德芹說,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既然提出要鼓勵創新,就要有鼓勵創新的機制。而制假售假已成為整個社會的毒瘤,嚴重影響行業健康發展,已經嚴重打擊了市場主體創新積極性。

  “如今,中國已經走進了世界舞台的中央,民族應該有自信。中國企業想要在國際市場站穩腳跟,必須珍視自己的品牌形象,摒棄靠假冒和侵權獲取一時之利的短視做法。通過創新和獨立知識產權推動企業發展壯大,拉動經濟增長。”張德芹告訴北青報記者,“以茅台酒為例,茅台作為一個國字號名牌,長期以來深受假冒偽劣的影響,是假貨的受害者。我對制假售假者深惡痛絕。”

  張德芹介紹,以茅台為例,過去幾年他們一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打假,例如提高防偽技術、發布購買提示等。而在這些上的花費不菲,但是收效甚微。

  除了茅台,很多產品都受到了假冒產品的干擾,制假售假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張德芹說,國內企業的質量意識正在逐步增強,但許多“小作坊”存在的問題依然不容忽視。他們的技術能力和生產條件不夠規范、產品質量沒有保障,不僅侵犯了被仿冒品牌的利益,也給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帶來隱患。而且他們的造假成本低,打擊一次之后很快還會繼續造假的現象依然存在。

  “假冒偽劣國外也有,但國外制假售假者要付出巨大成本和代價。”張德芹稱,建議國家應該從立法的角度,完善打假相關的法律體系。要像打擊假幣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加大對制假售假者的懲處力度,讓法律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同時,在全社會營造制假售假可恥的氛圍,將制假售假者的個人信息納入其誠信體系,進而影響他們的銀行貸款等,讓他們付出高額的代價。

  全國人大代表米雪梅:

  制假侵蝕正規企業發展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米雪梅在廣東團討論時,回顧了她從“打工妹”成為“新廣東人”的21年打工經歷。

  米雪梅說,打工21年,她最痛恨假貨,制假者會侵蝕正規企業發展空間,她建議,加大對制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從線下生產源頭加強治理。

  據媒體報道,1997年,米雪梅從甘肅老家來到中山一家制衣廠打工。先后做過女保安、工藝技術師、跟單員。現在她是霞湖世家服飾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總監。

  她告訴北青報記者,現在國內很多廠商、企業花費極大金錢和精力用於自主研發,但利潤空間總是被假貨侵蝕。更為關鍵的是,制假者為降低成本所選用的偽劣原材料,往往危害人身健康。

  “我們最痛恨的就是造假貨的,所以我們更要杜絕假冒偽劣的服裝,從來不碰這個”。米雪梅說,她曾在微信朋友圈看見過一條裙子,“照片很好看,我就買了,收到貨穿上后可難看了,一看就不是正規廠家出來的衣服”。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連續第二年關注打假,呼吁加大對制假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共同推動制假行為直接入刑,且提出全社會要形成合力,對假貨跨國境多平台流竄等問題加大打擊力度。

  對於朱征夫的呼吁,米雪梅表示贊同,她說,制假售假行為對真正遵守市場規則、誠信經營的小企業是一種不公平,應該加大對制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於假貨要從線下生產源頭加強治理。

  全國政協委員朱新力:

  要讓造假者終身負債

  今年,新當選的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委員朱新力帶著“嚴懲假貨犯罪”等多份提案上會,他建議設立更高的懲罰性賠償措施,以經營額為計算基准,實現“一次造假、終身負債”的經濟制裁。

  朱新力說,“近幾年,制售假貨的產業化、職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導致取証成本高、打擊難度大。”而97刑法對假貨犯罪的規定,沒有考慮到互聯網時代假貨犯罪的特有規律。

  制假者會通過貨物、商標分離,分散生產、售前組裝,訂單化生產假貨而不囤貨等方式,減少被查獲的假貨貨值,規避刑事風險。

  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假貨類犯罪的定罪標准,都需要3萬或5萬的金額,“唯數額論”給犯罪分子留下惡意規避法律的空間。

  與此同時,在司法實踐中對制假售假者的緩刑適用比例偏高,難以產生威懾效果﹔且對制假售假者隻能判處“銷售金額50%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頗豐。懲罰不力,導致假貨類犯罪的累犯、再犯現象嚴重。

  朱新力建議,首先是要降低入罪門檻,適度擴大打擊范圍。包括刑法的定罪標准從“唯數額論”轉向多元化,將“多次制假售假”“受到過行政處罰后又制假售假”“制假售假多件(套)”等情形也作為定罪標准。

  其次,要加重法律責任,增加違法成本。包括:一是明確設定適用緩刑的條件,以限制適用緩刑。

  二是取消倍比制罰金規定,提高罰金數額。

  三是強化附加刑的力度,增設終身禁止從業等規定。

  四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制假售假者從市場生產活動中徹底排除。

  五是設立更高的懲罰性賠償措施,以經營額為計算基准,實現“一次造假、終身負債”的經濟制裁。

  專家觀點

  銷售假貨件數可成為入刑條件

  “雖然我國刑法中目前對於制售假行為已經設立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來專門進行打擊,但從立法之初到現在已經過去了20多年,一直沒有調整。現在是時候與時俱進地進行完善了。”在談到降低制售假入刑門檻、推動制假行為直接入刑成為今年政協委員提案時,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王新說。

  王新表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入刑門檻條件是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也就是說,即使司法機關查明了某人有制假售假的行為,但如果銷售金額不到5萬元,或者銷售情況很難查明,就無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這無疑對於打擊制售假行為十分不利。”

  對此,王新建議,“制售假行為要降低入刑門檻,可以考慮加入兩個入刑條件,第一是銷售件數,即制售假者銷售了多少件假冒偽劣產品就構成犯罪,即便沒有達到5萬元的金額,也應當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第二是對於多次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即便多次銷售的金額相加沒有達到5萬元,也可以入刑。”

  除了刑法立法上的調整外,王新還建議,從司法的角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出台專門打擊制售假行為的司法解釋,從更高的國家戰略角度來打擊制售假行為,指導全國的司法實踐。

  “目前制售假者的違法犯罪成本太低,打擊、處罰一次過后很快又會卷土重來。”王新說,除了要在財產方面加大對制售假者的打擊外,還可以考慮對其從事生產、銷售產品的資格加以剝奪。

  數說

  八成多制售假嫌犯是80、90后

  2017年,阿裡巴巴累計向全國公安機關推送遠超5萬元起刑點的疑似制售假線索1910條,協助抓捕涉案人員1606名,搗毀窩點數1328個,涉案金額約43億元。

  公安機關已進行刑事打擊的為740例,比2016年增長58%﹔通過公開信息能確認已有刑事判決結果的為63例,共判決129人,其中緩刑104人,緩刑比例佔81%,比去年的79%提高兩個百分點﹔被告人從被採取強制措施到宣判平均辦案時長344天。

  80后、90后正成為制售假主力軍。2017年,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的制售假犯罪嫌疑人中,80、90后約佔83%。打假之難,難在執法成本高、犯罪成本低、証據認定難。更為關鍵的是,線下假貨生產源頭難以根除。

  據阿裡巴巴2017年打假年報數據顯示,2017年阿裡聯合社會各界在網絡假貨治理和知識產權保護上取得歷史性突破,“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的呼吁成為全社會共識。在阿裡平台上,2017 年消費者因懷疑買到假貨而發起的退款比率為 0.0149%,較去年下降 29%,即每 1 萬筆訂單中僅有 1.49 筆為疑似假貨。

  由於線下假貨生產源頭仍未根除,許多制假售假犯罪鏈條和網絡依然活動猖獗,甚至形成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假貨產業帶。

  2017年12月,公安部專門部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春雷行動”,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針對行業性、區域性、領域性制假售假現象依然突出的問題,深挖犯罪源頭窩點,摧毀犯罪產業鏈條,嚴懲制假售假不法分子。

  今年,阿裡巴巴再次呼吁全社會“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共同推進制假直接入刑,並引入懲罰性賠償,讓制售假者“傾家蕩產”,才能徹底遏制假貨問題。(朱開雲 付垚 董鑫)

 

(責編:王小艷、王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