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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飛機上用手機條件已基本成熟

2018年01月17日14:02 |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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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飛機上用手機不是夢 民航局:條件已基本成熟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近年來,中國民用航空局為了滿足廣大旅客需求,根據中國國情,經過技術測試、規章修訂等一系列工作,認為開放機上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昨晚,中國民用航空局對外發布《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認為,根據中國國情,經過技術測試、規章修訂等一系列工作,認為開放機上PED使用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據民航局《指南》解釋稱,便攜式電子設備(下簡稱PED)泛指可隨身攜帶的以電力為能源並能夠手持的電子設備。例如: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電子書、手機、視頻播放器和電子游戲機等。

指南指出,合格証持有人可根據CCAR-121 部第121.573 條“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禁用和限制”(b)(5)款“合格証持有人認為使用時不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訊系統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確定便攜式電子設備的開放使用。如需要,合格証持有人應對特定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情況驗証后決定是否開放使用。

對於開放使用的過程,民航專家綦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流程主要是航空公司提出申請,然后民航局對航空公司提出的申請進行復核,如果通過的話就為航空公司發合格証。

《指南》稱,合格証持有人在其所運營的飛機上開放機上PED使用前,應建立相應的使用規范,包括以下內容:1.明確可用的PED種類;2.明確可用/禁用的飛行階段;3.明確PED的存放、保管和應急處置要求;4.明確可用/禁用模式;5.明確通知旅客的方式以及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明確:在飛行期間,當機長發現存在電子干擾並懷疑該干擾來自機上乘員使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時,機長和機長授權人員應當要求其關閉這些便攜式電子設備;情節嚴重的應當在飛機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並在事后向局方報告。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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