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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數字版權貿易大有可為

2017年12月21日08:47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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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數字版權貿易大有可為

在全面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大背景下, 我國將充分借助現有的區域合作平台,促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60多個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實現協同發展。然而,在2016年中國外文局對外傳播研究中心開展的國家形象全球調查顯示:G20國家民眾聽說過“一帶一路”的比例僅為15%。這一數據表明,“一帶一路”仍面臨著“國內熱國外冷”的輿論環境,在國際傳播上文化部門和文化企業仍需要付諸更多的努力和實踐。基於此,筆者認為,以數字版權貿易為立足點的“文化走出去”應大有可為。

目前,我國不少數字文化園區和企業已進行了相應實踐。以江蘇睿泰數字產業園為例,作為14家國家數字出版基地中唯一的民營園區,睿泰目前已與新加坡的STE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機構,開展了圍繞數字版權的相關合作。同時,借助睿泰旗下“職業教育板塊”“數字出版板塊”在海外上市的契機,重點布局“數字教育”這一領域的版權運營,通過內容產品、數字版權和資本運作等形式,實現了在數字教育領域的版權引進、版權轉化和版權分銷等全方位的版權服務。

在現有實踐的基礎上,筆者認為,為了拓展“一帶一路”背景下數字版權貿易的新路徑,仍需在制度法規、文化智庫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探索。

其一,應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法規。傳統意義上的版權和版權貿易,其制度法規相對成熟。但信息和知識經濟時代,針對數字版權和數字版權貿易的相關制度法規建設及其相關業態發展存在一定的滯后。以數字出版為例,數字出版的相關行業標准還有待建立。數字出版在數字版權的確權、授權和維權方面也還存在權屬不明晰、授權鏈條復雜、維權成本高等方面的問題,這既需要在立法層面形成切實有效的制度法規,也需要產業界共同探索行之有效的創新模式。

其二,應構建數字版權的文化智庫。早在2013年11月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就首次提出“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進程中,很多科研院校針對“一帶一路”開展了智庫建設,如西北大學絲綢之路研究院、華僑大學海上絲綢之路研究院等。但現實中大多數智庫在“落地”方面存在困難,對業界指導作用較弱。因此,需要基於產業界的力量,構建“政產研”相結合的、按地域和行業區分的數字版權文化智庫。

其三,應培養復合型的對外貿易人才。“一帶一路”沿線60多個國家加上區域內各民族,可達200種左右不同的地域民族風情。數字版權貿易,同樣是一個數字產業和傳統文化產業的融合型虛擬經濟,涉及法律、經濟、文化、信息等領域的專業認知和技能。面對如此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從事數字版權貿易的人必須是一個復合型的業務人才。基於數字版權貿易的“民族和社會福利”特征,需要從政府層面,鼓勵和支持教育界在課程設置、教學方式和培養方案等方面,建立一個線上和線下均適宜的學習平台和體系。

總之,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我國數字版權貿易還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巨大的發展潛力。通過發展數字貿易既可以促進我國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貿易發展,優化我國在國際文化貿易中的產業結構,又可宣傳我國數字文化尤其是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文化,如中醫藥、戲曲、絲綢、陶瓷等,有利於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助力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孫曉翠)

(責編:楊軒(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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