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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內容生產激勵模式待構建

2017年11月15日08:43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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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音樂內容生產激勵模式待構建

隨著我國音樂產業的蓬勃發展,用戶對稀缺的優質音樂內容的需求日益增加。在此情況下,如何構建一種有效的音樂內容生產激勵和推廣模式,成為音樂產業鏈各個環節思考的問題。近日在京舉行的“2017第四屆音樂產業高端論壇”上,諸多業內人士圍繞上述話題展開了討論。

音樂人如何生產優質音樂內容?在太平洋影音公司總經理劉欽隆看來,在原創音樂的創作方面,過去很多作曲家、藝術家們創作出很多優秀的作品,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就是平台的影響力。“當時我們的打榜、評獎活動,都是公正、公開、公平的,評出來的作品真的是老百姓所喜歡的。現在也有很多所謂的評獎活動,但我觀察了這麼多年,發現一些機構花費很大財力、物力、人力舉行各種比賽、評獎,但沒有留下幾首能夠廣為傳唱的音樂。”劉欽隆認為。

原創文化管理集團(中國)總裁、海絲國際音樂策劃人臧彥彬認為,發展原創音樂,需要關注以下3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充分認識音樂節對開發原創內容有巨大作用。國內的很多原創音樂都來自於音樂節,來自於新的樂隊,他們創作的作品是網絡歌曲不可以比擬的。不僅如此,還可以對音樂節進行衍生開發,二是創作需要多元化。隻有綜合各種音樂元素,才能創作出能被國內外市場接受的作品,所以從音樂發展來講,音樂一定是多元化的。三是需要資本介入。音樂人有收入來源,才能夠安心創作,同時,音樂人也要讓投資方獲得收益。

有了音樂內容,如何進行推廣?迷笛音樂節和迷笛演出公司CEO單蔚表示,迷笛熱衷親力親為地去推廣和創作音樂。單蔚介紹,從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間,他們幾乎每年舉行一次音樂節,推出獨立音樂人共有500組。同時,他們通過音樂節為音樂人提供現場表演平台,還通過網絡傳播擴大音樂人的展示空間,然后再通過評選和比賽機制,發現、培養更多優秀的、有發展前景的音樂人。

近幾年,迷笛在全國開展了孩子樂隊大賽和大學生樂隊大賽,與其他比賽不同,在大賽中表現優異者沒有獎金,但可以參加音樂節。單蔚舉例介紹,去年獲得少年組和兒童組冠軍的樂隊,就被他們推薦到深圳跨年迷笛音樂節。通過這種激勵方式,可以讓新的音樂人登上更大的舞台,給予他們更多的表現機會。

如何搭建一個多元化的平台,讓更多的作品滿足更多人的需求?單蔚認為,在流行音樂、搖滾音樂等現代音樂領域裡,優秀的作品大多都是音樂人在他們青年時期創作出來的,具有非常大的文化價值。對於這些音樂人,迷笛提供更多的渠道、資源、資金支持,幫助他們發行專輯、進行全國巡演,希望他們能夠在黃金創作階段留下更多的優秀作品。(本報記者侯偉)

(責編:楊軒(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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