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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全文使用他人點評信息 百度被判賠償大眾點評323萬元

2017年09月05日10:22 |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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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上海9月5日電 (郝洪 陳穎穎)據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消息,上訴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和被上訴人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日前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百度公司需立即停止以不正當的方式使用漢濤公司運營的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並賠償漢濤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及為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23萬元。

漢濤公司系大眾點評網的經營者,大眾點評網上積累有大量消費者對商戶的評價信息。當網友在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產品中搜索某一商戶時,頁面會顯示用戶對該商戶的評價信息,其中大部分信息都來自於大眾點評網,漢濤公司認為百度公司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訴請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人民幣9000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來自大眾點評網的信息,實質性的替代了原告網站,具有不正當性。判決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百度公司不服一審判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實質性替代缺乏事實依據,故提起上訴。

上海知產法院梳理雙方証據查明,由百度地圖公証抽取的商戶點評信息資料,其中涉及餐飲行業的1055個商戶共使用來自於大眾點評網的評論信息86,286條,平均每家商戶使用81條。有784家商戶使用的評論信息中超過75%的比例來自大眾點評網,且所有評論信息均全文顯示並主要位於頁面前列。

上海知產法院認為,首先,百度公司在其產品中使用大眾點評網信息的數量、比例及使用方式,已對大眾點評網的相關服務構成實質性替代,必然會使漢濤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其次,百度公司的行為已經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漢濤公司並未舉証証明百度公司行為給其造成的具體損失,一審法院綜合考慮了百度地圖、百度知道兩款產品的市場地位、百度公司使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圍、被控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持續時間以及漢濤公司獲取點評信息的難易程度,據此酌情確定的賠償數額在合理范圍之內,上海知產法院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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