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首頁滾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著作權法執法檢查報告與會人員建議

用大數據監督網上違反著作權法行為

2017年08月31日09:43 | 來源:法制日報
小字號

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著作權法執法檢查報告進行了分組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著作權執法檢查是本屆常委會繼開展專利法執法檢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執法檢查之后的檢查,彰顯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黨中央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的貫徹與推動,同時也是推動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深入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

在互聯網時代,要運用互聯網思維來保護網絡傳播作品﹔業務主管部門要承擔起重大責任,整治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裡的剽竊行為﹔加快著作權法的修改工作,以應對互聯網帶來的新挑戰……圍繞執法檢查報告,一些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在分組審議時進行了熱議。

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姚曉英注意到,很多微信公眾號的推送,在使用圖片時會標明“圖片來自網絡,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的字樣。

“這樣的做法,透露出一個概念:若沒有被發現,這件事就當沒有發生﹔被發現后,如果是侵權就刪除。事實上,這種使用圖片時的語言描述,並不符合法治思維,也不符合保護原創者著作權的理念。”姚曉英說。

“相關的職能部門也從來沒有在意這種現象,本身就已經是沒有保護著作權的意識。著作權法要保護的是個人,著作權人的受眾面很小,但是影響力很大。對著作權人核心創意能力和權利的保護,實則是對一個國家原創能力、原創思維的保護。”姚曉英認為,在網絡化時代,需要用網絡化的思維和網絡化的游戲規則來保護網絡傳播作品的原創權利。

全國人大代表張維華在發言中提到,上海市新聞出版局所屬部門建立了版權互聯網公共監控平台,採用大數據分析,實時對互聯網上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監督,建議把這項工作進一步推進,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機制。

趙少華委員認為,數字經濟將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於網絡信息傳播規律,有傳播速度快和覆蓋面積廣的特點,網絡著作權又具有區別於傳統意義的特征,一旦侵權行為形成,更容易給知識產權方造成更大的傷害。

“要更進一步重視對著作權保護制度的細化和完善,尤其是針對網絡環境中著作權保護的制度,規范協調網絡主體的責、權、利,鼓勵網絡產品的創新,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嚴厲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提高侵權的代價和違法的成本,以震懾違法的侵權行為。”趙少華建議。

督促高校科研機構建督查機制

在多個高校都發生過的論文抄襲、成果剽竊,引起了鄭功成委員的注意。

“著作權侵權現象不罕見,不是屢禁不止,而是不禁不止,主管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各個單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高校裡面披露出不少剽竊他人成果的事件,但很少看到有被處理的。”鄭功成直言,業務主管部門要承擔起責任。

“如果沒有更加得力的措施,這個風氣是剎不住的。對於這種問題的解決,隻有行政主管部門重視了才有效,因此,我希望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等有關部門要重視該法的實施。同時,建議出台相應的、統一的規則,督促高校科研機構以及相關單位要建立督查機制,也要建立全國性的申訴或舉報受理機制。”鄭功成說。

抓緊推進著作權法修改工作

董中原委員指出,著作權法自2010年2月修訂以來,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高速發展,即時通訊軟件、手機APP等新的信息傳播方式層出不窮,為社會大眾通訊、娛樂、獲取信息提供了極大便利,也對著作權保護提出了諸多的新課題、新挑戰,同時也顯現出了很多法律空白。

“著作權法的全面實施和與時俱進的修改完善,對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職能部門對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水平、保障著作權產業的健康發展、推動國家文化事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有關部門應及時發現和總結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與有關專家學者進行科學論証,為著作權法進行新的全面修訂做好准備,以便新修訂的著作權法能夠滿足移動互聯網時代創新型社會對著作權進行保護、交易、管理、服務的法律需求。”董中原說。

王剛委員認為,著作權法在貫徹實施中,著作權創作運用管理與服務不充分,特別是對科技創新成果形成的著作權的運用管理服務重視不夠,“應該抓住這些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著作權全面工作內涵的認識,扎實推進法律的社會宣傳,抓緊著作權法修改程序的推進,努力營造著作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服務工作全面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龍超雲委員提出,進一步強調創作者利益保護是修改法律的首要原則,保護好創作者的應有利益,就是作者群體的創新得到了法律保護,使作品在數量、質量上得到不斷的進步和更新。(記者 蒲曉磊)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