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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專利運營難題如何破解?

亢婭麗
2017年08月28日09:57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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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運營機構是專利運營的中堅力量。專利運營作為一種知識密集型服務,專業的服務能力和適合的商業模式是立足市場的關鍵,也是其價值的體現。在專利價值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背景下,近年來,國內外出現了各種類型的專業化運營機構,體現了專業化分工的高效率。

運營模式百花齊放

《2015年中國專利運營狀況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的以“專利運營”“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交易”“知識產權投資”“專利投資”等為名稱的相關機構已經超過150家。筆者經過梳理,將國內外較有代表性的專利運營機構進行如下分類:

1.高校成立的獨立第三方中介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是專門面向高校的校外專利管理公司,通過合作,高校將其發明創造提交給第三方中介機構,由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專利運營事宜,收入由高校和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分成。這類機構的典型代表有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成立的研究公司、威茨曼科學研究所的Yeda、以色列理工學院(Technion)的T3、希伯來大學的Yissum、特拉維夫大學的Ramot、海法大學的Carmel等。

2.高校成立的技術許可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OTL模式由美國斯坦福大學首創,OTL負責全校專利申請和對外許可等事宜。由於在提高專利質量、鼓勵發明人和學校積極進行專利技術轉化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這種模式迅速普及,目前已經成為美國高校專利運營的主要模式。

目前,國內高校也在積極借鑒OTL模式,如北京大學成立科技開發部,與科學研究部、社會科學部為同級管理機構。科技開發部設立綜合事務辦公室、技術轉移辦公室、信息管理辦公室、知識產權辦公室,負責管理運作知識產權的開發、技術轉移與校企合作等各環節工作﹔清華大學成立技術轉移系,除了直接進行技術成果轉移外,還探索出產學研合作辦公室、合作基金、UURR(“校校企企”四方合作)、聯合研發機構4種合作模式。

3.完全商業化運作的民營中介機構。這一類機構通過對專利進行商業化操作,多維度實現專利價值並追求最大經濟收益,商業化操作包括但不限於專利信托、專利購買、專利池組合、專利聯盟整合、專利許可、專利轉讓、專利融資、專利訴訟等。國內外關於這種完全商業化運作的民營中介機構有高智發明公司、Sisvel公司、RPX公司、Roralty Pharma公司、智谷公司、七星天等。

4.政府主導型專利運營服務平台。這類平台一般由政府獨立出資支持,或部分出資引導。對於政府牽頭的半官方非盈利性質的專利運營中介機構而言,主要是通過政府立法、政策導向等方式,搭建平台來推動、引導中介行業關注科研機構和企業的技術創新,在技術成果與市場之間架起橋梁,暢通政府與創新主體、應用主體的聯系。這類專利運營機構以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平台、美國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日本生命科學知識產權平台基金等為代表。

機構發展面臨困境

通過梳理目前主要的專利運營機構運營模式不難看出,專利信息服務在這些中介機構具體工作中所佔比重較大。但對於國內大多數中介機構而言,其業務范圍狹窄,服務種類單一,主要集中於專利申請服務,並未形成以專利產業化、專利轉讓實施等實用性服務為主要業務的中介服務,進而難以進行專利價值評估、專利交易中的盡職調查、專利技術許可轉讓交易、專利市場化信息咨詢等高端服務。筆者認為,國內專利運營機構業務難以高效開展的主要原因如下:

1.專利運營數據資源種類及內容相對匱乏。專利信息是專利運營機構賴以生存的“糧草”。法律領域的專利復審、專利權無效宣告、法律訴訟、行政執法數據,經濟領域的專利質押融資、專利轉讓許可、企業工商登記、營業收入、投融資、稅收、海關統計數據等,以及相關的專利法規政策都是專利運營需要獲取的信息。而在我國現階段,上述信息分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對於中介機構而言,獲取的成本和難度都較高。

2.專利運營所需復合型人才短缺。專利運營人才既要有專利所涉領域的專業知識,又要熟悉法律、商業規律,才能較好地完成專利運營活動。但是,高校培養的知識產權人才多偏向法學專業,技術、管理、經濟方面的知識和技能較為欠缺。高校、企事業單位的科研人員作為主要的專利權人,掌握技術專業知識,但缺乏商業知識、法律知識。專利代理機構、律師事務所的人員則缺乏把握商業機會和談判的技巧。

多措並舉破解難題

筆者認為,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從深化專利運營信息資源管理入手,建立專利運營信息動態需求收集機制和渠道。專利運營相關數據對提升運營效率、指導運營實施具有重要意義,應適時開展專利運營中各參與主體對專利信息的需求調查,建立動態需求收集機制和渠道。同時,應全面收集各類知識產權運營相關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基礎數據和審查過程數據,轉讓、許可、質押融資等專利運營數據,專利價值評估數據。數據的收集范圍需涵蓋主要國家和地區,數據收集渠道需權威、穩定、可靠。為用戶提供可以便捷獲得綜合信息的一站式平台,保障數據質量和數據更新,保障信息與專利運營的無縫對接。

同時,應加強專利信息與非專利數據資源的融合。面向經濟、科技、政策研究等部門和行業協會,主動推送產業專利分析報告、專利統計報告等工作成果,形成專利信息成果推送機制,進一步加強專利信息與非專利數據資源的融合,為專利運營提供更為廣泛的信息服務。

筆者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培育專利運營市場,篩選部分專利運營中介機構,通過設立專項資金等方式,引導其加強對專利運營工作所需的信息挖掘、信息關聯、信息利用新理論新方法探索,支持其開展對大數據、雲平台、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開發,形成一批能夠引領專利運營新方式、新業態的領先機構。在領先機構的標杆帶領下,有效提升商業化專利運營能力,推動商業化專利運營市場透明、規范、繁榮有序、高速發展。

除此之外,應著重培養專利運營高端復合型人才,在高校設立專利運營相關專業,增設專利運營相關課程,並由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專利運營相關培訓課程體系,制作標准化培訓大綱並建立運營案例庫,分領域、分行業、分步驟提供系統完備的公益培訓服務,提高培訓效果。建立專利運營高端人才實踐基地,促進高端復合型人才的成長。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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