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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有版權 晒圖要小心

2017年08月28日09:41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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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一個與微信有關的案子,值得我們注意。一位顧客訂購了一束鮮花之后,對花束拍照,並發朋友圈分享,沒想到此舉竟引來花藝師的不滿,花藝師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顧客告上法庭。法院認為涉案花束確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但上傳到微信朋友圈,其受眾僅限於特定群體,並未侵犯著作權。

用小岳岳的話來說,“我的天啊”,在微信朋友圈裡晒自己花錢買來的商品,居然還有法律風險?自從有了微信朋友圈這個平台,買了新商品或餐館的菜端上桌之后,第一時間拍照上傳朋友圈,等著朋友們點贊,是許多人再正常不過的行為了,誰也不會想到,這個習以為常的舉動還可能觸犯法律。

想想也正常,微信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之地,做法不恰當,就存在風險。嚴格從法律意義上說,給他人作品拍照並上傳或轉發他人微信作品,可能侵犯他人的如下權利: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復制權、網絡傳播權等等。哪怕是無心之舉,並非為了個人利益(有時純粹就為了滿足一點虛榮心罷了),要是你的拍照、轉發對他人的權益構成損害,對方較起真來,將你告上法庭,還真的是一件麻煩事。此前也發生過類似事件,鬧到法庭見。要知道,微信朋友圈裡也並非都是朋友,已成“小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益,而維護權益是每個人的權利。所以,微信有版權,上傳要小心,不要惹麻煩。

很多人給他人作品拍照或轉發他人微信,並不知道還涉及權利問題,也不知權利的邊界在哪裡。雖然我國著作權法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對權利進行了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許可、默示許可等等。可普通人怎麼可能像律師一樣明了什麼是“合理使用”“默示許可”?

這種版權問題絕非微信所獨有,它所反映的是通訊技術大發展的背景下版權問題的特殊性,而相關問題對版權制度的嚴峻挑戰,值得我們認真研究與思考。隨著新技術、新社交平台的興起,與版權相關的法律要進一步明晰,讓公眾知道權利邊界在哪,從而更好地維護他人和自己的權益。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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