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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紅罐包裝,用法治收獲雙贏

聞一言
2017年08月17日09:12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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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院對兩家糾爭與纏斗作出公正的判決之后,兩家就應把更多心思放到滿足消費者需求上,放到提升涼茶品質上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對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加多寶公司)與被上訴人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簡稱大健康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藥集團)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上訴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8月16日央視報道)。

王老吉與加多寶雙方於2012年7月6日,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主張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和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並據此訴指對方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構成侵權。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互訴官司一打就是5年多,可謂曠日持久。所耗費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巨大,可互訴來互訴去,形成了尷尬的拉鋸之勢,讓“同根生”兄弟企業產生了恩怨且已然超越了一般意義上的商業糾紛,而逐步演變為一場沒有贏家、貌似無休止的纏斗。

在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互訴官司中,這對冤家從一開始就陷入一種分遺產式的纏斗格局之中。加多寶借著原有的渠道優勢和品牌運作經驗,佔據了優勢地位﹔王老吉為了保住品牌記憶和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隻得選擇在法庭上與對手一較高下。無止無休的纏斗,不僅讓雙方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也開始讓不少消費者感到厭煩:不是說怕上火,喝涼茶麼,為何越喝火氣越大?王老吉與加多寶兩家的互訴並沒有讓涼茶銷售量成規模的增長。

惡性相爭無贏家。如何讓“同根生”的兩個知名商品都能有一個比較好的發展前景,是法律保護知識產權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法院作出了王老吉與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的判決,一方面尊重“紅罐王老吉涼茶”作為知名商品,出於對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另一方面,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並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這樣的判決,可以說兼顧了訴訟雙方的利益。

從權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這兩點著力,此判決充分考量和尊重糾紛的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多種因素,以維護誠實信用並尊重客觀現實為基本原則,嚴格遵循法律的規定以及公平合理化解糾紛的原則。在王老吉與加多寶互訴期間,兩家企業在市場上展開了市場營銷攻防戰,各自都在培育消費群體上下足了功夫,並在相互博弈之中獲得了巨大的市場利益。與其陷入拉鋸戰,任其逐步影響企業正常的發展軌跡以及涼茶市場的有序發展,兩家企業還不如善意履行法院的判決,坐下來、去去火、靜靜心,相互諒解、合理避讓,尋找利益結合點。

同行是冤家,但一個優秀的對手也是企業前進道路上的幫手。王老吉與加多寶可以在市場上與對手過招,但當法院對兩家糾爭與纏斗作出公正的判決之后,兩家就應把更多心思放到滿足消費者需求上,放到提升涼茶品質上,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品質的中國涼茶並為民族品牌做大做強作出自己的貢獻。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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