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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修改能否明確縣級執法權?

2017年08月16日08:47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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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濟南市知識產權局通過行政執法及時處理了‘無煙燒烤爐’專利侵權糾紛,責令被請求人停止侵權,但我們還是覺得在案件取証、調解過程中多消耗了時間和精力。如果能在案發地濟南槐蔭區知識產權局處理更為便捷,他們也更熟悉地方的情況。但縣級知識產權局沒有行政執法權,希望有關部門重視這一問題。”近日,本報記者在山東省採訪時了解到,不少企業紛紛呼吁,希望能在“家門口”縣區級知識產權局更為便捷地解決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等。

“在創業創新廣泛開展、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專利保護工作重要性日益凸顯的現實環境下,如何在專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中對基層呼聲有所回應,值得主管部門和立法機關認真考慮。”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瑞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基層短板問題凸顯

貴州黔南州的一家企業,兩年前獲得“固定車軸斗車”實用新型專利權后,開始生產該專利產品,因市場銷路較好,引起惠水縣某企業仿造。於是,前不久該企業負責人何某到黔南州惠水縣知識產權局提出處理侵權事宜的請求,但由於縣級機構沒有專利行政執法權,隻好再跑到黔南州知識產權局提起請求。黔南州知識產權局在立案、調查、口審后,協調雙方達成協議,被請求人停止生產涉案產品並收回市場上的產品,賠償請求人經濟損失8000元。何某認為,惠水縣到黔南州有200多公裡,開車要3個多小時,多次往返奔波在時間和精力上都是浪費。如果惠水縣知識產權局可以處理此案,就會減少權利人的奔波勞頓之苦,節約大量用於創新研發的寶貴時間。而且縣裡對當地情況更了解,調查處理案件的效率可能會更高。

無獨有偶。今年6月下旬,因認為煙台所屬的縣級市龍口市一家企業使用的包裝袋涉嫌侵犯自己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山東某公司負責人到煙台市知識產權局提起處理請求。7月上旬,煙台市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人員趕到龍口市這家企業進行實地調查。之后,煙台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口審,仔細詢問了雙方的意見。在充分了解情況的基礎上,促成雙方和解。被請求人主動表示不再使用涉案的包裝袋進行生產。但是,雙方當事企業都認為,從龍口市到煙台市距離100多公裡,雙方為了這起糾紛在龍口煙台之間多次往返,十分不便,也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如果龍口市知識產權局也能有權處理此案,對雙方來說都會更有效率可言。

“僅2016年,煙台市知識產權局就檢查商品3.2萬余件,立案查處假冒及標識不規范專利行為273件,處理侵權糾紛26件。全市區域范圍大,往返奔波,人手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賦予縣級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權,緩解專利行政執法力量不足的困境。”在本報記者對多地採訪調研中發現,煙台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所介紹的現象,在許多地區普遍存在。

對於“是否將專利行政執法權下放到縣級”的問題,有關專家認為,由於各地發展狀況不均衡,如果能在專利法修改中作出原則性規定,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這樣既能從實際出發,也有一定的靈活性。

企業呼吁法律賦權

“通過專利法律法規的修改,賦予縣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行政執法權,是解決企業維權難的關鍵之一,是為企業公平競爭、創新發展做實事。”朴素的話語中,包含了企業的一致心聲。

據了解,現行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行政執法權僅限於省和“設區的市”兩級。對於縣級政府部門而言,專利保護工作處於“有責無權”的境地。實地調研中也發現,委托執法弊端較多,如職責不清晰、機制難健全、隊伍不穩定、基層不重視、執法缺權威等。此外,我國的四個直轄市均為人口過千萬的大型城市,經濟發達,創新能力較強,但由於一直沒有明確直轄市下轄區的執法權,導致相關專利案件隻能由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執法處來處理。由於人手少,任務重,很難做到及時處理相關專利案件,這顯然與當地的經濟發展不相適應。

難能可貴的是,基於企業的呼吁和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近幾年,某些省區市從地方立法層面上對縣級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有益探索。廣東、江蘇、湖南等多個省已在專利保護條例修訂中探索將執法權授予縣(區)知識產權局。以江蘇省為例,106個縣級市已有102個在科技局增挂了知識產權局牌子,且職能設置、內部機構及人員配備都在加強,完成了大量的執法辦案任務,特別是假冒專利查處工作。目前該省90%的縣級知識產權局已開展假冒專利案件查處工作,25%的縣級知識產權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量實現“零”突破。2016年全省立案查處假冒專利案件5078件,立案處理專利糾紛案件1312件。其中縣級知識產權局立案查處假冒專利案件4236件,佔比83%﹔立案處理專利糾紛案件485件,佔比37%。

“將專利行政執法主體向下延伸至縣級專利行政部門,優化對縣一級專利行政執法主體的規定,專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中應該予以考慮。”中南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執行副院長何煉紅的觀點,在業界得到較為廣泛的認同。

“在法律法規中作出明確規定,賦予縣級專利行政執法權,不僅有利於企業及專利權人維權,而且有利於區域經濟創新發展,更有利於法治社會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孫國瑞認為。(本報記者 趙建國)

(責編:王湘浦(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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