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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 要保护也要共享

2018年04月09日14:56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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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音乐版权,要保护也要共享

清明假期,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的版权之争再次发酵。腾讯音乐发表声明称,由于在转授权合作期间,网易云音乐屡次发生侵权行为,目前暂停转授权合作洽谈。

对亿万网易云音乐用户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歌单里很多歌又变灰了,听歌又要来回切换APP了。而对于音乐行业及音乐产业,这不仅意味着几大巨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围绕着网络音乐版权的法律法规、市场规则、业界生态,也在博弈中不断厘清完善。

腾讯与网易的音乐版权纠纷由来已久,根源就在于网易拥有的独家版权少,高度依赖腾讯音乐的转授权。双方一旦谈崩,网易要么下架音乐,要么就构成侵权。这次事件的起因,就是4月1日网易在版权到期后违规提供周杰伦的歌曲,虽然仅仅7个小时,却引起了轩然大波。相比过去,从业界到用户,版权意识都发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音乐正版化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在版权面前,情怀和格调显得不堪一击。

要求违规平台下架作品并整改,客观上促进了版权建设,有助于网络音乐市场的秩序构建,但也要注意到,版权分散、平台割据最终损害的是用户体验和消费者利益,人们为了听歌,不得不安装几个APP,多次付费。同时,垄断局面也限制了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并无益处。对此,华纳音乐总监胡浩曾表示,各平台要正确认识独家的概念和意义,独家并非独占,而是“独家代理”或“总代理”,其他平台仍可通过分销、转授权获得作品的使用权。

今年2月,腾讯音乐和网易云音乐就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互相授权作品达到各自独家音乐作品的99%以上。这一协议是在国家版权局协调推动下才艰难达成的,此次网易再次违规被暂停授权,在版权保护上是胜利,在版权共享上却是退步。归根结底,独家不等于垄断,手握版权的一方应有开放、共赢的胸襟,取得转授权的一方则应谨守规矩,不耍赖不欠费。独家与共享并不矛盾,前者是为了保护创作者和平台的利益,后者是为了用户利益和整个行业的发展。在尊重独家版权的基础上,充分开放共享,才能构筑起中国音乐健康的生态圈和产业链,为人们提供更丰富的音乐作品。(刘大山)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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