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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格力贝昂专利纠纷”:双方均欲起诉

2014年12月22日09:06    来源:中国家电网    手机看新闻

  [中国家电网]2014年12月14日,董明珠一句小米和美的合作是“小偷集团”引发了第四方的跟进——12月16日,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贝昂)创始人冉宏宇在微信撰文称,格力才是真正的小偷,“抢”了贝昂的技术,并偷了他的创新梦。

  12月18日,中国家电网先后采访了贝昂及格力相关负责人,采访中双方各执一词,并均表示有起诉对方的可能。

格力空气净化器产品与贝昂空气净化器产品_副本_副本

  六年前的第一次接触 “分手”收场

  据贝昂、格力双方确认,两家公司确实曾经尝试合作,而首次接触时间早在2008年。冉宏宇称,2008年12月,格力方面想要开发带有空气净化模块的空调产品,贝昂方面携带空气净化器原型机,到格力访问、交流,大约一年后,也就是2009年11月左右,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贝昂方面将为格力设计空调内的空气净化模块。2011年1月左右,格力方面出具关于此次合作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指出,贝昂的样机各项性能很好,但在空调中安装空气净化模块,至少有两点不足,一是,空气净化模块体积较大;二是,增加空气净化模块的成本较高。鉴于以上理由,双方的第一次合作夭折。

  而格力市场部部长陈自立则对中国家电网表示,2008年、2009年贝昂找到格力寻求合作,但后来贝昂“做出的产品和技术均有问题”,因此开发出来的东西被否掉了,“这很正常,每年上下游产业链找格力寻求合作的有上万个,海外留学归来的也有很多,不可能每个合作都成功”。

  2012年雾霾肆虐 双方第二次尝试合作

  到了2012年,中国多地出现严重的雾霾天气,空气净化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冉宏宇介绍,在此背景下,2012年5月,格力方面又找到贝昂,希望合作研发280、230两个系列(后来集中于230系列),格力方面负责外观及风道设计,贝昂则负责“发生极、收集极、电器控制系统、臭氧消除模块”四个核心零部件的研发。

  冉宏宇分析,格力找到贝昂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格力是空气净化器“新兵”,而贝昂此时已经有了三四年的经验;其次,2010年双方的合作,让格力对贝昂很认可;第三,格力想要开发出与当时市场上完全不一样的无耗材、可水洗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而贝昂是当时唯一有此技术的企业。

  有了第一次合作失败的经历,冉对这次合作存有抵触心理,身边也有很多朋友提醒他注意合作的风险,但看到他的犹豫,格力方面提出了保证条件,即如果贝昂的四大零部件达到技术要求,贝昂将转为格力的核心部件供应商,双方将签订采购协议。

  2012年5月22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初稿。冉说,此后半年多的时间内,贝昂介绍业内人士帮助格力建立实验室,并派人对格力工程师进行指导,格力的工程师也前往贝昂学习,双方一起开发了样机和主板。在此期间,“贝昂将空气净化知识无私的告诉了格力”,但后来,突然有一天,格力“违约”中断了双方的合作。

  陈自立表示,格力方面不可能违约,而且如果格力违约,贝昂当年为何不提出异议,或者直接诉诸法律,而是到拖到今天才发文指责?

  冉宏宇解释称,2012年贝昂没有跟进此事,是因为当初没有精力、财力和格力纠缠这些问题,而且当时空气净化器市场环境较好,贝昂希望将全部精力用于继续做好自身的产品上,另外,贝昂团队也没有想到格力会于今年4、5月份将双方合作的230产品推向市场,并且其“细节和贝昂提供的图纸基本一样”。

  双方均在调查 并有诉讼可能

  那么为何今年4、5月份没有炮轰董明珠,而是选择12月16日这个特殊节点?冉宏宇坦承,当时格力的产品还没有大规模销售,他们没有样机,有了样机后,贝昂才能去公证并搜集相关证据。另外,12月14日,董明珠炮轰“小米和美的是小偷集团”,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探讨,他们决定借此时机,呼吁大众关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在的情形是,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创新)就是强取豪夺,格力是个个例,但是我希望通过这件事,让更多人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

  冉宏宇称,贝昂现在正在准备知识产权的诉讼。而陈自立表示,贝昂是在抹黑格力,格力也保留诉讼它的权利。面对贝昂的指责,在接受中国家电网记者采访时,陈自立连用多个“不存在”回应,他说,贝昂的指责完全是在抹黑格力,是子虚乌有的,并自信的表示,如果贝昂觉得格力侵害了它的利益,可以法庭上见。

  “贝昂的技术并不是最新的技术,据我初步了解,离子风技术的教科书上面就有,是美国很早之前的技术”,另外,陈自立对冉宏宇的“人品和讲话的可信度”提出高度怀疑,称冉对自己的恩人“忘恩负义”。

  第五方卷入风波 掀起再一轮争议

  陈所说的“忘恩负义”是指2013年疑似贝昂三位创始人之一的某陈博士的网贴爆料,以及2013年媒体对一宗“离子风技术空气净化器侵权案”的报道。

  网贴爆料为2013年8月7日发表在豆瓣上的一篇文章《山东尼尔逊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贝昂的前世今生》,文中称,贝昂的创始人有陈博士、冉博士、章博士三人,但创业初期极为艰难,后在陈的联络下,山东尼尔逊科技有限公司对贝昂予以了大量的帮助。

  文中还指出,到2012年底和2013年初,冉、章结婚,陈被二位孤立并被迫出局。两个月后,贝昂开始在网上攻击尼尔逊公司卖的空气净化器是“假货、仿冒品、返修货、残次品”,并称尼尔逊的产品KJDH280是贝昂的产品,山东尼尔逊只是贝昂的代工厂,没有任何技术专利。

  据某媒体2013年11月18日报道,尼尔逊针对KJDH280离子风空气净化器的专利维权行动取得成功,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贝昂经销的KJF280B侵犯了尼尔逊的专利,责令其停止销售。

  至此,从董明珠炮轰“美的小米是小偷集团”;到美的小米均保持沉默;到贝昂指责格力才是真正的“小偷";到格力揭出贝昂曾经"侵犯尼尔逊专利",已有五家企业卷入该风波。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冉宏宇称不想过多理会专利归属的争夺。他对中国家电网表示,格力此时挑出这两件事,是为了混淆视听。网贴提及的陈博士,“其实是私自把公司的专利转为己有,法院已经判决其‘在职发明’将专利归还贝昂;我们和尼尔迅案件的新闻报道,完全就是虚假新闻,这个官司已有中国知识产权局的判决书,我们和他们所有的相关案件在法庭也都已经明朗。目前,贝昂科技所选用的核心技术确实为自家独有,并已完成申请专利”。

  据贝昂方面17日提供的证据显示,今年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尼尔逊宣告的专利权全部无效。根据相关法规,对该决议不服的,可于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讼,如今还未过诉讼期。

  而格力方面则表示,贝昂突然炮轰格力,应该有很多原因,他们正在具体的了解其真实的目的是什么。

  目前,该事件仍在持续的发酵之中,未来如何演变无法预测,但输赢似乎已定。与贝昂同为苏州企业的途创舆情监测分析称,“小米、美的、格力、贝昂、尼尔逊,这场混战,贝昂是最大的赢家。(贝昂)没什么可损失的”,并指出创始人问题不妨碍人们对他产品技术含量的认可,“人们会在道义上支持尼尔逊,但是在选购上还会选择贝昂”。(王德祥)

(责编:马丽、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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