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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务发明人解除后顾之忧

2014年11月14日09:08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为职务发明人解除后顾之忧

  “既然已有协议约定,为什么就不能如约支付专利使用费呢?”作为一名职务发明人,工程师钱先生对原单位A公司拒绝支付报酬的做法感到不解。近年来,钱先生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职务发明人的专利收益分配问题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再次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在这一制度深化改革道路上迈出新步伐。“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始终是许多职务发明人的心病,伴随着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有望为职务发明人解除这个后顾之忧。”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职务发明人的收益分配,不仅仅事关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与激励创新息息相关。

  职务发明报酬难得

  “为了等待法院的判决,我已经熬了两年了。”职务发明人钱先生在与原单位A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A公司告到法院。据了解,此案中,钱先生任A公司总工程师的8年时间里,双方签订《专利使用协议》,约定在产品中使用钱先生发明的每件专利的使用费为每年1万元至3万元。在职期间,钱先生共为A公司研发并获得授权专利10件。但2010年之后,A公司不再按协议支付费用。于是,形成如今双方对簿公堂的局面。

  所谓职务发明,现行专利法第六条规定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但是,在现实中,仍然有部分职务发明人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他们之中,有的像钱先生一样走上旷日持久的维权之路,有的迫于无奈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有的则被原单位拒之门外,最终也难以得到应得的报酬。

  “以往发生的这些个案,影响了职务发明人的创新积极性。”专家分析认为,职务发明报酬难得,其中原因不一而足,既与相关规定较为原则有关,又与很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有关。因此,要为职务发明人解除后顾之忧,必须多管齐下,深化改革,才能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弥补漏洞,解决问题。

  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都是经历一路波折,才逐步走上正轨的。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之一、美籍日裔科学家中村修二也曾有过类似的遭遇。1993年,当时还是日本某公司技术员的中村修二研制成功蓝光LED技术之后,其所在的日本公司获得了专利权,该公司付给中村修二的发明奖金仅有区区2万日元(约合当时的200美元)。因此加入美国籍的中村修二于2001年将该公司告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历经4年,日本高等法院最终裁定该公司偿付中村修二8.4亿日元(约合当时的810万美元)。虽然中村修二对此并不满意,但在舆论呼吁下,这一案例却促进了日本职务发明专利权利益分享制度的形成与改进。日本特许厅提出了修改日本专利法第35条关于职务发明制度的提案,修改后的条款把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直接赋予职务发明人所有。该修正案于2004年5月28日在日本国会通过,2005年4月1日生效实施。

  在我国,近年来出于经济建设和创新发展的需要,从国家到地方,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政策等途径,逐步重视职务发明人利益机制的建立。

  在国家层面,有关主管部门连续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改革的步伐。201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要提高职务发明的报酬比例。

  在地方层面,一些省、市陆续出台措施,通过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促进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工作。湖北武汉市发布的《关于加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高校、科研院所转让的职务科技成果的净收入中,70%应用于奖励其完成人和转化人员。今年,湖北省8部门联合出台《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提出了激励专利创造运用的“专利八条”,其中重点之一就是明确规定对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人,在其发明专利授权后,由拥有专利权的单位给予奖励。

  “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出发,应该尽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明确职务发明人报酬提取比例的下限标准;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与制度实施相应的执法检查机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此外,还应设立权威的评估机构,对职务发明人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许春明建议,只有付出务实的努力,才能真正解决职务发明人的后顾之忧,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责编:郭方园(实习生)、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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