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就知识产权的跨区域管辖的重叠问题进行了解答。
王闯通报称,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该类案件是整个知识产权案件的中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第五条进一步细化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的第一审授权确权案件范围。这类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国务院部门授权确权类裁定或者决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有关的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其中,“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主要是指那些虽不属于授权确权但与之有密切关联的行政行为引发的案件。例如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专利审查行为提起的诉讼的案件。
对于知识产权的跨区域管辖问题,王闯表示,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在现行法院体制下,地方人民法院的司法辖区和行政辖区是重叠的。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仅限于广州市。广东有二十多个中级法院,这些中级法院如果都审理专利技术案件,不利于裁判标准统一。所以我们要在广东省内,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统一司法标准,这是跨区域管辖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功能。北京、上海直辖市,跨区域的特点不显著,但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非常显著,而且案件占全国的1/3,那么多的专利案件,由它跨区域管辖可以说意义非常重大。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之后,广东的其他法院都不能再审理这类案件了,都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来审理,辖区虽然重叠,但是案件管辖是明确的,不会重叠。
王闯还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命、机构设置、硬件配套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尽快设立并正式运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赵环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