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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成"3Q大战"赢家

2014年10月23日09:00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腾讯成"3Q大战"赢家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360)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并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奇虎360的诉讼请求,维持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即腾讯QQ不构成垄断侵权。至此,因“3Q大战”引发的历时4年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尘埃落定。

  “3Q大战”引发互诉

  2010年9月底,在国内互联网领域引起轩然大波的“3Q大战”正式爆发。当月27日,奇虎360发布了其新开发的360“隐私保护器”,专门“盯梢”腾讯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监控结果显示,腾讯QQ涉嫌侵犯用户隐私。对此,腾讯QQ予以坚决否认并反指奇虎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不正当推广,并联合金山网络、百度等网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抵制奇虎360系列软件。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剑指腾讯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11月3日,腾讯QQ发布公开信,要求用户在腾讯QQ软件与奇虎360软件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使用。

  在主管部门的干预下,两家企业之间越发激烈的对抗行为被紧急叫停,双方进入法律程序,分别针对对方提起标的额巨大的诉讼。

  2011年9月,腾讯QQ在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认为奇虎360开发、运行“360扣扣保镖”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元。

  2011年11月15日,奇虎360也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诉称腾讯QQ在“3Q大战”期间,明示禁止其用户使用奇虎公司的360软件,否则停止QQ软件服务;拒绝向安装有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强制用户删除360软件,在此期间造成大量用户删除了奇虎360相关软件。奇虎360认为,腾讯QQ的上述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妨碍竞争,构成垄断侵权,并提出了1.5亿元的赔偿要求。

  “3Q大战”尘埃落定

  2013年3月20日,广东高院对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奇虎360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360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11月26日、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由该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担任审判长。审理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案的焦点问题集中在如何界定本案中的相关市场、腾讯QQ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腾讯QQ是否构成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违法、相关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等方面。

  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相关市场应界定为中国大陆地区即时通信服务市场,既包括个人电脑端即时通信服务,又包括移动端即时通信服务;既包括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又包括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非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腾讯QQ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奇虎360关于腾讯QQ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属实,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虽部分成立,但不足以影响本案裁判结果。

  腾讯QQ法务部总经理江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推动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维护了市场秩序。而奇虎360发表声明对结果表示遗憾,但尊重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奇虎360总裁齐向东认为,这一案件引发了行业、用户和法律界各方的关注,在提升互联网产业抵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意识的同时,也将促进我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知识产权报 记者 祝文明)

(责编:朱妮(实习生)、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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