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魁北克高等法院做出裁决支持商铺没有义务在他们的店面里张贴法语通用商标后,魁北克法语办公室在其与八家公司的品牌名称战中败诉。
高等法院法官迈克尔.耶金奥(Michel Yergeau)支持沃尔玛、盖璞和百思买等主要零售商,他在五十五页的判决书中强调法语办公室申请强制这些连锁店必须使用通用的法语词汇来描述其服务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耶金奥裁定“原告以法语之外的语言作为独特的公开招牌,虽然没有商标的法语版本,这并不违反《法语宪章》或有关商业语言的法律。”
该法官补充道:“魁北克立法者感到要表明魁北克法语地位是否因公共标识上的英文商标受到波动(影响甚至破坏),如果有必要,可通过立法提出他认为充分的解决方案。”
法语办公室称判决只有在30天的上诉期结束后才能生效。
办公室评论称:“的确,魁北克的总检察长在审查该案以后可以决定是否上诉。如果上诉,判决的效力在所有程序结束前应当中止。”
2011年10月,语言办公室为了在魁北克保护法语,发动了一个公共关系运动以鼓励所有连锁店尊重魁北克法律。
办公室前主任路易斯.马昌得(Louise Marchand)称:“我们很清楚,商业和公共标识构成我们语言景观内最醒目的要素。这种景观指的是我们的街道和购物中心,反映了魁北克社会独一无二的特性。”
然而,零售商辩称,添加法语将弱化他们的标识并寻求表明他们的标识是尊重魁北克法律的判决。
然而,耶金奥的确提到,公司是否想把通用术语添加到他们的品牌中取决于公司的决定。
他总结道:“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公司希望将法语描述或标语添加到他们在其店面展示的英文商标上,很多公司也已经自愿那么做了,这同时也为保护魁北克的法语作了贡献。”(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magaz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