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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毕飞宇维权:作家版权意识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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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1日16:06    来源:解放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毕飞宇维权:作家版权意识在加强

  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一案一审宣判时,毕飞宇身在法国出席巴黎图书沙龙。围绕作家如何保障影视剧改编的著作权,成了作家团里的热门话题。

  毕飞宇谈到老友叶兆言赢了官司,但为诉讼付出诸多心力,“和我谈到这桩官司时,他气得脸部肌肉直发抖”。他不忘招呼热门小说《繁花》的作者金宇澄,“老金啊,你很快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刚把自己小说改编权卖了的青年作家路内则说,他想了一个办法,跟制片方签合同时约定,一旦编剧有任何相关出版行为,都由制片方负责,“编剧是制片方雇用的,制片方付他稿酬,出了问题,我也找制片方”。

  在《推拿》这桩官司背后,让诸作家为毕飞宇鸣不平的是,西苑版《推拿》直接以“长篇小说”名义出版上架,而毕飞宇的《推拿》本身即为长篇小说。比起3万字中篇小说《马文的战争》被改编为30万字剧本小说《马文的战争》,“性质”更为严重。而在去年,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热映时,编剧李樯趁热推出包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在内的剧本集也曾引起争议。但毕竟,出版的还是剧本,不是小说。“这回,过分了。”

  作家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热闹,背后反映出在影视剧市场越来越热之际,作家的版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在加强。正如毕飞宇所说:“作家的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凭良心讲,作家自己也有一定责任,总是害怕浪费时间和精力,一遇上事就忍着。”他引用《繁花》中频繁出现的词语“不响”说:“作家总是‘不响’,是不行的。”

  当然,比起在官司的“响”,读者更愿意看到作家以作品说话,编剧以作品显形。无论是作家还是编剧,法律意识更强,签订合同时更明晰,相关争议也许能更少些。

(责编:李京阳(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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