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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2013年04月18日20:24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一、前言

随着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发展与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在我国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专利信息是集技术、经济、法律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是一种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关系国家产业发展安全。专利信息服务作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柱,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对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专利信息服务对企业明确产品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效率,形成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贯坚持立足专利信息,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服务优势,紧紧围绕企业的技术创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借鉴美、日、韩、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二、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方针政策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系统集成、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信息需求”。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提出“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公开基础性专利信息,支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和地方提供专利数据资源以及专利信息分析工具。”

为落实上述政策精神,我局提出以“及时、高效、快捷、规范”为方针,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逐步完善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以“及时更新的服务信息、高效利用的服务平台、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规范管理的服务理念”,促进专利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原则上对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无偿提供,对提供商业服务的机构有偿使用,对小微企业提供最大优惠,鼓励有能力的知识产权商业服务机构,提供高附加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职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唯一提供专利基础数据信息的部门,对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推动全国专利信息利用与传播。

(三)组织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专利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国际、国内的专利和非专利信息。

(六)负责商业机构利用专利信息的规范管理。

(七)承担与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职责。

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便捷有效”的方针,到“十二五”末,建成以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三级架构为支撑的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社会对专利信息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

(一)国家专利数据中心

国家专利数据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整合和利用各种专利数据资源,向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供专利数据支持的机构。

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将实现与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之间实时、同步的专利数据交互和更新;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符合地方特色、专业性强的专利数据,促进专利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

(二)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是由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规划和要求,主要面向区域提供全面、高效、优质专利信息服务的机构。

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将根据需求从国家专利数据中心获取专利数据资源;自主开发建设更加专业化、更适合特定服务对象的专利信息应用工具,提供专业检索、预警、技术发展趋势分析、专题库研发等深层次专利信息服务;对区域内重大项目进行专利分析、跟踪和管理;指导区域内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自行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对本区域内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技术支持与管理。

2010年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建设的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已于2012年4月正式设立,其余的区域中心将在陆续完成建设后验收设立。

(责编:罗丹、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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