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10】--知识产权--人民网
人民网>>知识产权

《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10】

2013年04月18日20:24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二)依申请免费提供

政府部门、局属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知识产权服务社会机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国家局有关部门受理,无偿提供以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资源。

1.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账号资源

(1)申请条件

①申请方应为对专利信息资源有大量需求的组织机构。

②申请方应有专门从事专利信息服务的工作人员。

(2)受理部门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3)审批程序

①申请方填写《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报送受理部门。

②受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根据需求分配账号资源。

(4)服务资源使用规范

参见《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使用协议》。

(5)违则处理

如违反《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使用协议》,此资源将暂停提供,并视情节轻重,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①账号暂停使用1个月

②账号撤销,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③账号永久删除,不得再次申请

(责编:罗丹、马丽)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