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增添新力量
“开庭时间已到,请问原告与被告,视频图像与声音是否清晰?”“清晰!”“好,现在开庭。”8月18日,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开张”,这样的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景,将成为互联网法院的常态。
“杭州互联网法院可以审理涉及网络的著作权、域名纠纷以及网上购物、相关合同纠纷,同时案件全程网上受理、审理,开国内之先河。”参与筹备工作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这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自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就得以开设,凸显改革之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州与杭州两家互联网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后宫甄嬛传》上网进行商业化经营并收取费用,涉嫌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张”后受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联网著作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案。
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不用跑到法院起诉,立案后就可以在网上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如此方便快捷,不仅极大的降低了诉讼差旅费、时间消耗等成本,还有利于法院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办案质量。
登录杭州互联网法院网址,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三步走”。如果是原告,第一步要在该院网址上进行网上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按照标准格式填写起诉书;第二步接受法院安排的网上调解;第三步若调解不成功,在获得法院立案的前提下,缴纳诉讼费用。如果是被告,收到电子送达信息后,首先上网查看相关信息;第二步接受网上调解;第三步若调解不成功,且法院已立案,及时通知被告应诉,被告按格式填写应诉信息,确认电子送达。
进入21世纪以来,杭州引以为傲的除了风光旖旎的西湖,还有活力四射的互联网经济。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涉网纠纷不断出现,2013年,起诉至杭州法院的此类案件为600余件,到2016年就激增至1万余件,这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课题。
2015年4月,浙江省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著作权纠纷及交易纠纷等案件。当年8月13日,这4家试点法院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从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到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线上完成。法官和当事人、第三人即使远隔千里,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也能做到“说得清,看得清,辩得清,审得清”。网上法庭节省了司法资源,增加了诉讼透明度,提高了审案效率,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此后,浙江省先后又有11家法院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开设网上法庭平台。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全省网上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申请2.2787万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先行先试,为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打下了坚实基础。
共同加强产权保护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人,占全球网民总数的1/5。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5.14亿人,相较2016年底增长10.2%。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实现网络零售5350.74亿元,同比增长31.60%,发展势头迅猛。
目前,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阿里巴巴、海康威视等互联网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杭州的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
“互联网法院突破了传统法院的设立模式,契合了网络空间纠纷的独特性,在探索新型司法规律、司法规则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志刚认为,互联网法院是当前司法改革正视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并存的现状,正视网络纠纷对传统司法制度冲击的新探索。
此前,6月2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强调,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日益加强的司法保护必将与行政保护一起,构成浙江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合唱’,为浙江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向本报记者表示,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重要任务,只有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工作格局,才能营造更加美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支撑经济创新发展。(本报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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