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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害下的创新困局:不创新等死 创新找死【3】

2013年03月15日08:31    来源:半月谈    手机看新闻

  法规不完善 审理难度大

  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本高、程序复杂,影响企业维权积极性,也是目前各方反映较多的问题。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的一项调查显示,参加过专利纠纷诉讼的95%以上的当事人反映,专利纠纷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太长;90%以上胜诉的专利权人认为法院判决赔偿损失的数额过低,远远低于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

  对此,蒙洪勇解释说,不少企业权利人反映侵权赔偿数额偏低,不能够完全遏制侵权行为,这个问题对法院来说还是比较有顾虑的。法律是规定了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但其实这个计算没那么简单,法官又要坚持“加强保护,宽严适度”的原则,有时确实很难办。

  黎炽森也指出,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无形性导致权利价值和收益难以评估,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税收财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认定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行为人获益常常面临财务资料失真问题,造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难以准确认定,赔偿难成为此类案件的一大问题。

  此外,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不够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蒙洪勇说,现在多数地区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分散在不同的审判庭,这不利于案件办理,特别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它和普通刑事案件不一样,很多是基于侵权到一定程度构成了犯罪,如果分散在民事和刑事,可能造成标准不一,给司法的权威性和案件本身的审理带来不良影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造力

  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也取得长足进展。面对创新的日渐紧迫,侵权的严峻形势,社会广泛期待,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还要不断加大。

  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尤其是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检察院、法院依法加快批捕、诉讼、审判工作,严厉惩处侵权假冒犯罪。

  2010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成立了由王岐山副总理任组长、包括26个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地区、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软件正版化是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成效显著。2011年5月底,135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按时完成本级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2012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所有省级政府机关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

  王岐山在今年进一步表示,接下来要确保市县级政府按计划如期完成软件正版化;积极探索推进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要把软件正版化与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责任制,防止反弹。

  王岐山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两年来,共依法查处各类案件52万多起,涉案金额360多亿元,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蔓延势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已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在各地,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新举措也在陆续开展,如浙江绍兴中国轻纺城建立“花样登记”保护体系和跨省域联动的维权体系,推进传统纺织产业从“织造”向“智造”升级,花样“恶抄”现象显著改变。

(责任编辑:赵竹青、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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